巫裔青年與母親發生口角,怒氣沖天下亮出巴冷刀,企圖傷害母親,今早在庭上認罪后,遭推事斥責其不孝行為,被判監禁7個月,要他在牢獄中反省。
被告莫哈末諾(37歲),被控于今年9月10日,下午2時,在關丹米昔拉路甘榜巴昔屋內,企圖用巴冷刀傷害62歲的母親,觸犯事法典第324條文,可與511條文宣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3年或罰款或鞭笞,或其二刑法。
被告說,當時與母親吵架,情緒不穩定,但冷靜后,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懺悔。
他說,與妻子育有一名孩子,目前已搬到吉隆坡。
推事諾愛莎宣判前,責問被告是否知道,向母親亮刀是不孝行為,也沒有在弟妹前,做哥哥的榜樣。
“你(被告)亮刀,隨時會發生不愉快的事情,導致母親受傷害,應好好自我反省。”
此案主控官為沙利查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