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捷運公司駁斥人民公正黨副主席拉菲茲,將捷運計劃標籤為巨型“劣計劃”的言論,並指拉菲茲無法提供任何理據來支持其言論。
捷運公司發表文告指出,拉菲茲聲稱捷運工程為400億令吉,事實上,這個數字是在2010年時的概念建議,如今這個數字,已不能拿來已成為現實的計劃做比較。
文告說,當初在向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提呈建議后,政府進行研究及檢討,進而有了大幅度修改。
文告也強調,捷運不是私營計劃,而是政府通過捷運公司擁有和資助的計劃。
“我們的捷運工程,全是根據公開招標制度來進行招標。”
至于捷運第3路線則仍在研究其可行性,所以目前無法提供捷運第3路線的費用,任何報導屆時所提數據,皆屬揣測。
“我們預計,這項可行性研究可以在2017年首季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