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逸山:特朗普履任之路──选举人团,兼顾州民
本周较早时,特朗普算是“更正式”地当选了美国下任总统了。事关起码在形式上“真正”选举出总统的所谓选举人们,业已在美国各州的首府分别聚合,投下彼等各自的“神圣一票”来选出总统与副总统(必须是搭档的一对)。据各大新闻媒体的推断,特朗普应已取得超过一半以上的选举人票,笃定当选了。
美国这选举人团制度,我之前有解释过其在宪法里被设置的原因一大方面是要更为平衡人口众多与人口稀少的州属之间的政治权力,令到即便人口最少的州,也至少有三张选举人票(相等于每州必有的两位联邦参议员以及至少一位联邦众议员的席次)。当然,选举人团设置的另一个相连的原因,也是企图更为平衡美国州属与人民之间的权力分配。
在英国当年殖民现在的美国东部与东北部时期,一般的民众是没有“美国”这概念的。彼等所有的国族概念,主要是以所住的某个殖民地来体现的。如美国国父华盛顿与另一位开过元勋(后来也当上总统)杰佛逊来自维琴尼亚,便以当地为效忠的对象。
联合起来一起抗英
尚有一位也很著名的开国元勋富兰克林,来自宾西凡尼亚,便以身为“宾人”为荣。彼等基本上是把各自居住的这些殖民地,当成是「准国家」的。后来,基于个别殖民地要独自反抗英殖民者殊不容易,肯定会被逐个击破,这13个殖民地方才联合起来一起抗英。
而抗英成功了,把英国殖民者赶走了,其实当时的其中一个倡议也还是这13个殖民地都分别独立、各自为国了。但在上述的较具远见的几位开国元勋等的努力撮合下,这些前殖民地才共同成立了所谓的美利坚合众国。所以美国的星条旗上才有13道条纹(与我国开国时的国旗条纹数目一样)。
但即便是大家凑在一起成为一个国家了,许多这些前殖民地也还是不甘于从此只成为一个州属的。连贵为总统的杰佛逊也大声说过,“我首先是一位维琴尼亚人,然后才是美国人!”
由此可见美国人对州属概念的执著。在制定宪法时,一些元勋甚至倡议以后的国事决定皆应以“一州一票”的方式来定夺。但当然也有另一批民主概念较深的元勋们倡议民众们“一人一票”方才符合进步的政治理念。在这两批元勋们的酝酿下,选举人团这样的乍看起来好像“不伦不类”的总统选举机制才被设计了出来。但这真的如此“不伦不类”吗?有待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