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1日起禁用塑料袋 去巴剎記得帶環保袋
(甲洞24日訊)雪州政府已把禁用保麗龍及塑料袋收費條款納為各商販營業執照條款之一,各地方政府將援引執照法令對違例者採取行動。
上述條款將於2017年1月1日開始實行,雪州行政議員、旅遊、消費人與環保常務委員會主席黃潔冰,前往甲洞蒂沙再也(Kepong Desa Jaya)巴剎免費派發500個環保袋和1000份月曆,同時呼籲民眾配合及遵守上述條例。
現場民眾反應熱烈,所有物品不消10分鐘便一掃而空。
違例販商將受對付
黃潔冰指出,鑑於雪州政府於5、6月起便開始推廣禁保麗龍活動,今日見到巴剎部分販商都已棄用保麗龍。
“部分地方政府早於11月起,在各販商更新執照時增加禁用保麗龍及塑料袋的條款,若有販商違例將會由各地方政府執法人員按照執照法令行事。”
她指出,雪州全面禁用保麗龍,若民眾購物索取塑料袋或購物袋,則需支付至少20仙的費用。
她說,政府沒有限制各販商徵收塑料袋費用最高限額,但販商所售賣的每一個塑料袋都需支付消費稅,鼓勵販商把費用投做慈善用途。
她續稱,一些物品如肉類、活魚、植物、含有泥士的菜類、藥品、水族館的水族類則被列入豁免名單。
黃潔冰:請交代5000萬撥款去哪?
“華小的5000萬令吉撥款到底去了哪裡?誰能給我們一個交代?”
黃潔冰指出,按照正常程序,當初首相納吉在國會宣布2016年財政預算案時宣布撥款5000萬令吉給華小後,理應財政部就會把款項批出來。
她說,近日來教育部部長和財政部部長卻各說各話,讓大家都非常混亂。
“我們只想知道這5000萬令吉到底去了哪裡?即使是沒有了,也應該昭告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