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保障搭客
日前发生在柔佛巴莪的惊人长巴惨案,让人对长巴安全提心吊胆,尤其目前是佳节期间,农历新年也快来临,是人潮流动的高峰期,长途巴士繁忙出勤,须特别注意行驶安全。执法单位也得严阵以待,加强监督公共交通系统特别是长途巴士的作业,以护搭客安全。
51建议没实行
我国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严重的长巴意外事故,2013年的“巴士云顶坠谷惨案”,便夺走37条人命;2010年也有恐怖长巴意外,当时1辆长巴从马六甲仙特拉巴士总站开车前往吉隆坡,结果在靠近森甲边界处撞向对面车道,酿成13死悲剧。
最令人失望的是,历年来发生多起严重长巴意外后,我国似乎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做好长巴安全工作。犹记得发生“巴士云顶坠谷惨案”后,当时的独立咨询委员会向当局提出51项建议,至今,实行的建议为0。
看看外国是怎样应对这些情况的?今年1月15日,日本一辆载有39名旅客及2位司机的观光巴士,在前往轻井泽的途中发生意外,造成15人死亡及26人轻重伤的惨剧,当时,日本为此迅速修改法令,整治日本的巴士客运业者。
政府难辞其咎
亡羊补牢,犹未晚也,可惜的是政府单位口惠而实不至,口口声声亡羊补牢,但往往坐等事件被淡忘之后就不了了之。当年的51项建议都没有实行,似乎可以说明,在保护长巴和搭客安全工作方面,政府难辞其咎。
其实,早在以前发生严重长巴意外后,我国政府就应该提出更严苛和强制性法律及处罚,来管制国内的长巴营运,严惩不遵守法令的业者,以保障搭客安全。
希望政府这一次能够痛定思痛,除了全面调查这一次意外事故,也要综合过往的长巴意外事故的调查结果,来制定更完善的法规和立法,包括落实51项建议,并且严格执法,否则,同类的长巴惨剧数量肯定可以超过5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