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國家銀行援引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FSA)對付國內一家金融機構,后者發現旗下交易員在設定令吉兌美元匯率的程序上違規,卻沒有遵守法令及時通報國行。
國家銀行今日發佈文告,提醒國內所有金融機構必須遵守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若發現旗下交易員在令吉兌美元匯率設定上涉及不當行為,而金融機構在有重大發現后未有及時通報國行,國行將採取執法行動對付。
國行強調,國內各家金融機構應履行匯報義務,尤其在有任何重大發現時,應該即時通知國行。
國行指出,已依法向一家未有遵守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的金融機構採取行動,但沒有透露是哪一家金融機構。
調查發現,有關交易員和其他外國金融機構交易員的通訊記錄,當中包括不恰當引用固定利率的提交程序;國行因此依法展開應有程序。
澳洲2銀行曾試圖操縱令吉
國行嚴正看待上述違例報告,尤其有國內銀行參與令吉岸外的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NDF)市場或任何操縱市場活動,因此將毫不猶疑採取行動對付違法的金融機構。
當中執法行動包括徵收罰款、發出書面執行命令、公開譴責,及發出緩解或解決這些漏洞的書面通知。
在這之前,澳洲2大銀行澳紐銀行集團(ANZ)和麥格理集團(Macquarie )承認,旗下員工試圖于2011年操縱令吉的基準利率,上月被澳洲當局罰款1500萬澳元(約4985萬令吉)。
國家銀行總裁拿督莫哈末依布拉欣隨后在11月底受詢時曾回應說,國內暫沒有出現操縱令吉的個案,強調將持續緊盯投機活動,並採取必要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