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公司歸SPAD管” 總監:交局只監督司機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巴士公司歸SPAD管” 總監:交局只監督司機

獨家報導:徐健華
(吉隆坡27日訊)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斯里納茲里西倫說,日前涉及麻坡巴莪長巴撞下坡恐怖車禍的長巴公司,在接獲許多罰單仍可上路一事,屬於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權限範圍,陸路交通局僅是負責管制司機。



他強調,此次肇禍的長巴司機,並沒有接獲違規罰單這類前科。

“目前肇禍長巴公司的營業執照,已遭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凍結。至於進一步舉措,我們仍在等待該委員會和大馬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的調查報告後才決定,包括是否將長巴公司列入黑名單。”

納茲里西倫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任何拖欠陸路交通局所開出罰單的車主,都無法更新駕照或路稅。



違規者禁更新執照

他相信,這些長巴公司所拖欠的罰單是交警所開,並非陸路交通局。

“我們將和警方及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配合,以追查違規的長巴和長巴公司,並將他們列入黑名單,禁止他們更新營業執照。”

根據資料顯示,日前涉及麻坡巴莪長巴撞下坡恐怖車禍的長巴公司,從2013年至今年,共接獲43張超速罰單,所屬的公司Goldstar Espress(馬)私人有限公司則接獲83張罰單,其中大部分是超速駕駛。

另外,詢及為何沒有強制長巴乘客系安全帶時,納茲里西倫說,這須從長計議,以確保能降低交通事故傷亡風險。

他說,儘管政府沒有強制乘客系安全帶,但長巴業者可以主動提供有關設施。

“我歡迎類似建議,因為每個座位安裝安全帶是最佳降低交通事故傷亡風險的措施。因此,我將與陸路交通局同僚討論此事,因為乘客座位安裝安全帶,的確可改善長巴安全系統。”

陸交局願與各造會面商討

納茲里西倫聲稱,陸路交通局願意就“巴士雲頂墜谷慘案”獨立諮詢委員會報告與各造會面,且深入研究及探討落實的可能。

他說,由於提升我國公共交通工具安全並非只是陸路交通局在做,需要與各相關部門商討後才能夠落實。

“我沒有看過有關報告,但曾經聽聞有關報告是丹斯里李霖泰(時任委員會主席)領導的委員會撰寫,所以願意與各造就這份報告內容進行商討。”

詢及陸路交通局是否有意禁止長巴在凌晨行駛時,納茲里西倫聲稱,該局曾經討論這建議,但基於業者及消費者的需求而無法執行。

他說,明年1月起,所有新註冊的巴士都強制安裝車速限制器,並會確保在未來5年內,所有巴士都安裝車速限制器。

“這與黑箱不同,黑箱是發生事故後使用尋找肇因,我們是要預防車禍發生,才會要求巴士安裝車速限制器。”

探討強制評估長巴公司

交通部副部長拿督阿都阿茲卡巴拉威說,儘管政府3年前就已針對國內長途巴士進行“星級評估”制,但由於有關制度只是分階段和必須在巴士公司自願下落實,因此該部正在探討強制性落實這項制度的可能。

他接受《馬來西亞前鋒報》訪問時說,有關評估制度是由馬來西亞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研發,旨在針對長途巴士公司多項準則進行評估。

“有關制度的確在3年前就分階段落實,但我們一直都鼓勵巴士公司參與,因這可提高乘客對有關巴士的信心,並提醒巴士公司,必須讓巴士在最好狀態下提供載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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