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楼银行信托不受查 “海角7亿”轻易从一马转给刘特佐
(吉隆坡27日讯)《华尔街日报》再爆料,揭露美国律师楼的银行信托账户可能已被利用,成为躲避当局监控的洗钱管道。
根据报导,这些账户被丑闻中的人利用,例如涉及数十亿美元的一马发展公司案件。
该报指出,美国银行规定,任何客户若欲转移大笔资金,必须向银行申报转移目的,但律师楼的银行信托账户不在此规范之内。
《华尔街日报》报导指出,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阿兹拥有的公司,在2012年6月至11月之间,获得一马发展公司的2亿3800万美元(约10亿6588万令吉令吉)时,这笔钱寄存在该公司的新加坡瑞意银行账户,之后其中的3400万美元(约1亿5226万令吉)被转入美国Shearman & Sterling律师楼的信托账户。
律师楼强调没舞弊
3天后,这笔钱再转入另一家美国律师楼Sullivan & Cromwell信托账户中。里扎利用这笔钱,向大马富豪刘特佐购买劳雷尔公园公寓(Park Laurel)。
该报章引述Shearman & Sterling律师楼发言人回应,强调没有证据显示这笔资金出现舞弊;Sullivan & Cromwell律师楼则拒绝置评。
根据美国司法部追讨资产的诉状,2009年9月,一马发展公司所属7亿美元(约31亿令吉)资金流入刘特佐旗下Good Star公司的瑞士苏格兰皇家顾资银行(RBS Coutts)户头。
隔月,Good Star公司将手上资金的1亿4800万美元(约6亿6281万令吉),转至Shearman & Sterling律师楼的信托户头。
2010年2月,刘特佐指示律师楼账户转出2200万美元(约9852万令吉),购买纽约劳雷尔公园公寓。
等美公布调查结果才知资金流向
报导指出,美国司法部调查前,公众只能通过少数外泄的银行资料,例如空壳公司详情,艰难地拼凑一马公司案的全貌;只有在美国司法部调查公布后,透过律师楼信托账户的资金流才得以曝光。
《华尔街日报》报导说,律师楼信托账户的用途主要在于存放客户资金,例如购买产业的资金。
“律师楼把他们短暂持有的客户资金集合起来……存入银行账户,律师楼无需说明账户内的钱是谁的。银行说,他们一般上只见某个律师楼的名字。”
报导指出,与其他发达国家不同,除非怀疑客户利用其律师楼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美国律师并不需要调查客户行止。
报导也透露,虽然银行和其他跨境银行的公司面对监管机构要求警惕可疑活动的重大压力,但美国律师楼还是以律师与客户之间的特权名义,保护其合并账户的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