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信无良代理 中国男40万头期泡汤
(吉隆坡27日讯)中国籍男子在大马欲购置二间公寓,却误信代理,缴交逾40万令吉10%头期钱后,才惊悉自己不只购买了土著单位,签下的买卖合同契约更不受银行和发展商承认!
令事主气愤的是,他苦等2年毫无音讯,查询下才发现上当,签购的2个单位并非在其名下,其中一个单位已转让他人,名屋有主。
来自中国的邓姓男子(47岁)不甘受骗,今日向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投诉,并在后者陪同下召开记者会细诉受骗经过。出席者包括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局法律顾问梁柏耀,和马中援助协会秘书黄斌。
冀索回头期钱
邓先生来马2年,目前在槟城定居,于2015年1月向一名代理朋友购买了市价逾400万令吉在吉隆坡地区的2间公寓单位。
他说,他按照程序,分别缴付了17万2608令吉和23万112令吉的头期钱,并在2015年3月在代理跟前签下买卖合同契约。
“我很相信该名代理,全程交由他处理购屋事项,即使他向我解释购买的产业属于土著单位,但我不理解这里的国情,加上全程没有律师陪同和见证,最后才发现整个购屋手续不对。”
邓姓男子说,本月中他才惊悉发展商指其买卖合同不合法,向银行了解后也被告知所签合同不受承认,银行根本不会批准贷款。
“目前我希望可以索回逾40万令吉头期钱,并获得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局和马中援助协会提供法律援助,而有关代理也答应会在2周内解决问题,否则我必当追究。”
购置产业务必聘律师
“外国人特别是中国籍男女,要在大马购置产业,务必聘请律师。”
张天赐说,尽管在中国购买产业无须聘请律师,但是大马国情却不同。
他说,过去该部门接获不少有关买卖产业没有经过正常手续办理、买卖双方共用同一名律师等的个案,这些后来衍生许多法律和技术上的问题。
“单单今年便已接获24宗类似投诉案件,其中5宗受害者是中国人,由于这些案件只有10%报案后警方介入调查,其余都是民事处理,往往受害者讨不回公道。”
“因此,我劝告外籍人士特别是中国籍男女,在购置产业前最好自己找律师,或者向驻马中国大使馆查询,或者拨打1800-88-9958向马中援助协会寻求协助。”
另一方面,黄斌透露,中国籍男女在大马申请第二家园,不能以购置产业作为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