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天兴:奉公守法 社团账目须透明化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方天兴:奉公守法 社团账目须透明化

华总大礼堂租金收入,同样得呈报税收局,并须被征收所得税。
华总大礼堂租金收入,同样得呈报税收局,并须被征收所得税。

独家报导:邱玉珊
(吉隆坡28日讯)华总会长丹斯里方天兴指出,在法治国家,身为合法注册的团体或任何组织机构,都不能企图走法律漏洞或知法犯法,社团的账目必须透明化,也必须跟政府配合,奉公守法,包括提呈税务表格和财务报告。



“至于一些社团因‘担心被追税’不呈报税务表格,我想,这是可能存在,如果团体必须缴税,就意味着有关团体或有关项目已经拥有一定数额(达到必须缴税)的收入,从另一角度看来,有收入是好现象,如果是这样的话,在账目和报告上就有必要列清楚并提呈当局,在理财方面同样有必要更制度化和严谨。”

他接受《中国报》访问时,针对内陆税收局明年起,对国内非政府组织采用“积分制度”,规定非政府组织,无论大小规模,都必须如期提交财务报告,否则将撤销捐献者捐助有关组织的可扣税资格一事,这么说。

冀政府制度化豁免



尽管如此,方天兴建议,政府能够体恤民间团体,包括文教和福利团体,在对外筹款,尤其是筹建会所、教育或福利基金方面,希望政府能够考虑给予制度化豁免所得税。

他说,这些团体所经营的活动都属非盈利,多年来并没有获得政府制度化拨款资助。

“毕竟,非营利团体这方面,许多都是在协助政府发展教育或福利事业。”

他以华总在几年前正式发动筹建华总大厦计划时,曾向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申请筹款豁免所得税,当时估计的建筑费是数千万令吉(没有目前统计的9000万令吉),因此政府批准了数千万令吉,并给予两年期限。但由于华总大厦项目浩大,筹款几年才达标,因此,在豁免期限过后的筹款,并没有获得豁免税务的优惠。

华总礼堂收租被征税

方天兴指出,有关华总大礼堂租金收入,同样得呈报税收局,并须被征收所得税,在这方面,华总无法豁免。

“根据了解,政府是在去年开始,正式规定拥有收入的民间团体须缴付逾20%的所得税,有关团体必须呈报,否则均属犯法。

“在呈报过后,有关团体也‘享有’一些指定项目,主要是在维修或经营费方面的税务回扣,不过,必须在呈报时另作申请,没有申请的话,将不会受到当局的‘自动考虑’,而有关回扣额也不一,胥视情况而定。”

庙宇华团须按时报税

国内规模大的庙宇以及华团,都按时呈报财务报告。

新山中华公会会长拿督斯里郑金财说,国内具有规模的华团和非营利机构都会如实报税,包括收取善心人士捐款以及租借公会大厦礼堂等收入。

“华团只需向内陆税收局申请减免税号码,然后在发出收据给捐款者时附上减免号码,以供捐款者报税即可。”

柔佛州神庙联谊会副主席兼昔加末万灵殿主持拿督陈庆春则说,规模大的庙宇,每年都会呈报所得税,若收到大笔款项的捐献必须开出收据给捐款者,庙宇资金来源和流向必须每年向税收局申报,避免遭罚款。

据他了解,庙宇规模的大小,是以建庙历史来鉴定。

“至于一些规模小的庙宇对可申请减免税务感混淆,因此我们亲自拜访财政部副部长拿督李志亮后,才了解申请程序,我们呼吁国内庙宇向内陆税收局申请减免税务,且应每年如期呈报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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