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拖欠电费达数千令吉,业主要求国能割电却迟迟未见行动。
☉李女士指出,其租户多月未缴付电费,最后只好通过电邮方式,要求国能职员到相关单位割电。
她说,除了电邮以外,也曾直接手握信函到国能提出相同要求,可惜都不果。
“该封信函内容注明,既然国能不愿割电,那他也不会就租户所拖欠的电费负责。”
李女士说,有关信函也获得职员盖章,但至今都未见行动。
★林若辉律师
事主的信函作用有限,即使注明不负责租户拖欠的电费,也得从呈交信件那天算起。
建议事主再次致函到国能总部,之后再写信到隶属首相署的公共投诉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