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訊)馬來西亞華文理事會代主席拿督王鴻財說,各方需嚴格把關,確保華小校長及副校長具備大馬教育文憑(SPM)華文資格。
他說,華小行政人員需具備SPM華文資格,這是華社要求,也是華教團體所堅持的原則,唯近期發生獲擢升的華小副校長僅具大馬低級教育文憑(SRP)資格事件;SRP較后改為初中評估考試(PMR)。
王鴻財今日發文告指出,副校長是未來華小校長候任人選,若允許SRP華文資格教師擔任副校長,未來華小就沒立場反對相關人員獲擢升為校長。
他說,根據教育部《校長及副校長擢升指南》,華小及淡小的行政人員需具SRP或SPM華文或淡米爾文資格。
王鴻財說,為一勞永逸解決問題,華教團體需要求教育部檢討及修改指南,明文規定華小行政人員需至少具備SPM華文資格,且華教團體或學校本身不應因個別理由,接受低于SPM華文資格的行政人員,以免缺口被打開,造成可循先例。
他稱將把相關事件,提呈給教育部副部長拿督張盛聞,要求關注此事及尋求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