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綁架陳一駿 2華男控重罪 禁保外

4名被告由持槍警員押送下抵至法庭面控。







(本報徐可麗攝)

事隔一年,2名涉嫌於去年12月26日持槍綁架青苗集團執行董事拿督陳一駿,並勒索1900萬令吉贖金的華裔男子,

事隔一年,2名涉嫌於去年12月26日持槍綁架青苗集團執行董事拿督陳一駿,並勒索1900萬令吉贖金的華裔男子,今早被控上關丹地庭時不認罪,由於案情嚴重,他們不獲保外。

此外,他們與另2名年輕被告,也被控成為一個命名為“威廉”黨(Geng William)犯罪集團的成員,這4人皆不認罪。

被告劉興華(29歲,來自柔佛士姑來)和譚福安(36歲,來自霹靂太平),被控與3名仍在潛逃的黨羽,於去年12月26日下午5時55分,在關丹英迪拉馬哥打路的甜園酒店泊車場,綁架及禁錮陳一駿,觸犯1961年綁架法令第3條文,並可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

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若沒判死刑,被告也可被判鞭笞。

除了綁架罪名,2人也被控於去年1月至上月,在關丹成為犯罪集團 「威廉」黨成員,觸犯刑事法典第130V(1)條文。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過5年及不超過20年。

4名被告於週五(30日)早上9時,在彭州警察總部嚴重罪案組警員押送下抵至關丹法庭,家人們看見在場記者不斷拍照,不斷大聲提醒被告們要低頭,勿讓樣貌曝光。

過程中,警方的防守森嚴,禁止外人趨近4人。當被告被帶入庭內後,焦慮的家屬趁未開庭,走到犯人欄與被告寒暄,多名女親友更哭紅雙眼。

期間,一名疑是被告父親的中年男子,一直握著被告的手,兩人交頭接耳,被告也因而落淚。

此案定於下月24日過堂。以上人名皆譯音。

新聞背景:

陳一駿於去年12月26日被綁架後,遭綁匪禁錮74天,即今年3月9日才安全返回關丹。

在脫綁並安全返家休息一個月後,陳一駿首度出席公開活動時,向記者感嘆自己劫後餘生,更明白親情的可貴,並指被擄綁之事仍歷歷在目,讓家人很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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