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命运坎坷 生父和男友都奸污了她
未成年少女分别遭到亲生父亲及男友强奸,两名嫌犯昨日同时个别遭控上古晋地方法庭,她的父亲俯首认罪,男友却不认罪;法庭谕令2人不得签保需被拘押在监狱待判及待审。
强奸亲生女儿认罪的被告德威斯(46岁),是被控在2013年7月19日晚上10时,强奸时年才12岁的女儿,牴触刑事法典第376B(1)条文,法庭定于明年1月10日下判;在此条文下的惩罚是坐牢不少于10年,但不超过30年,并可另加鞭笞。
另1名被告郑某(53岁),则是被控在2015年7月11日晚上9时40分,用一辆客货车载时年14岁的同一位受害者到石隆门,就在车里来强奸她。基于被告不认罪,案展明年1月23日再过堂。
据控状显示,被告同受害者是属于情侣关系,基于被告同未成年的女友发生性关系,牴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监禁不少过10年,但不超过20年,并可另加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