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讀‧無國籍孤兒之思
特約:張斯翔
我一直覺得“出生證明”(我們慣常稱為“報生紙”的文件)是個何其詭異的事物,當你出生那一刻,你的存在並不得到承認,你必須得到你“出生了的證明”。若你沒有這張證明的時候,你就“不存在”了……
二十世紀後四分之一或之後出生的孩子如我,對於“國籍”的概念,似乎已普遍認為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東西了。漂泊的第三代如我,甚至可能對於變更國籍的情況更是司空見慣,甚至從來不曾思考過,國籍到底具有什麼意義。
除了賦稅、國民福利等,也許從未踏出國門的話,甚至不需要使用護照的情況下,我們都不會去認真思考國籍是什麼?若很感性的說法,“國籍”是個讓我們心安理得回去的一個身分,其實也是現代社會賦予一個人的“身分證明”。
你是否想過,當你離開自己的國家,隻身在外,假設弄丟了護照,當地並沒有本國大使館時,你的“存在”立刻變得岌岌可危?
曾幾何時,我們不再能夠證明自己存在的合法與合理性,我們甚至無法證明我就是“我”了?我們從出生那天開始,即需要一份份環環相扣的文件,將“我”組合起來。我們的生命境遇、生活情感不再能夠完整形塑出“我”,而需要這些文件來拼湊。
國籍概念很不簡單
我一直覺得“出生證明”(我們慣常稱為“報生紙”的文件)是個何其詭異的事物,當你出生那一刻,你的存在並不得到承認,你必須得到你“出生了的證明”。若你沒有這張證明的時候,你就“不存在”了。
出生證明、身分證、護照,甚至醫療證明、保險憑證、駕照(台灣還有一種自然人憑證,是要多“自然”才能得到這“憑證”呢?)都是從各方面證明你這個人存在的方式,而背後有各種機構為你的存在背書——國籍就是一個國家承認你存在的證明。
說個有意思的例子,申請到國外留學時,一張國內的畢業證書與影印本,需要經過幾道“證明”才能成為“真實的”文件呢?
首先需要到高教部證明你花了幾年混跡的學校是真的,然後再到外交部證明高教部的證明是真的,然後再到他國駐馬大使館證明外交部的證明是真的,然後你才能用“真的”文件,在其他國家申請留學。是不是很奇妙的“證明過程”呢?這就是現代國家制度,而這例子只是為了證明你其中一小部分的人生,這樣你還覺得國籍這個概念很簡單嗎?
也許,從小我還是對無國籍這個概念有些接觸,因為父親就是無國籍永久居留的“馬來西亞人”。父親生於斯、長於斯、死於斯,除了新加坡,從來未曾出過國,但他拿的是我們俗稱的“紅登記”。
父親被判無國籍
父親曾短暫擁有過國民身分證,但因為一次意外丟失之後,經過很繁複又奇妙的手續後仍無效,因為父親小時候顛沛流離,早已丟失了所有能夠證明自己的文件,即被判一個“無國籍者”。
父親生於馬來亞獨立前,轟轟烈烈的華人爭取公民權時期,正好是他無知又叛逆、獨自生活的少年時期。那時申請公民權是一條漫長而又苦難的荊途,到老都未有耐心的父親,自然是隨遇而安,以最方便的情況來生活。也幸虧父親那短暫的公民身分,否則我也是無國籍的“馬來西亞人”了。
我們在討論台灣文學“台灣身分”的課題中,常以吳濁流《亞細亞的孤兒》為主要文本。我則想用這本《無國籍》與之對讀。《亞細亞的孤兒》畢竟已是二戰之前的故事,或許和我們當代經驗相去已遠,但1970年代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後,導致“中華民國”旅日的台灣人面臨選擇下遭遇的“孤兒”身分,卻仍舊影響著當代人。
書序中提到作者在台灣和日本的邊界外同時遭拒的往事,對她是一大震驚,對我這個讀者也是。因為生於日本長於日本,拿著中華民國護照的她因為沒有“簽證”被拒於“祖國”之外;又因為在日本的“無國籍”身分(日本因中美邦交並不直接承認臺灣作為一個國家,所以臺灣人只能是“無國籍”),使她差點回不了自己的“家”。
她突然對於“回”這個字產生了強烈的陌生感和抗拒。馬來西亞華人也許能夠很清楚地感受這樣的情感。這是一本傳記,說的是一個人,而人,也許並不需要“被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