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德明:援助金和賄賂
如果你手上有1000塊,你想拿出100塊來幫助人。你會幫個有錢人還是窮人?答:廢話,當然是窮人了。
如果是一家成功賺錢的企業,想履行社會責任。決定把一年收入的3%救濟有困難的人,他們應該選擇幫助貧困的還是富有的?答:廢話,當然是貧困的人。
我問朋友以上問題,那是他的答案。我接著問:以上是賄賂嗎?答:廢話,當然不是。
最近老馬就政府每年發放“一馬援助金”給特定收入以下的家庭和單身人士,說成是賄賂。說政府在為了選票賄賂人民。
在2017年的“一馬援助金”中,月入RM3000或以下的家庭將可獲得RM1200。月入RM3001到RM4000的家庭可獲得RM 900。月入RM2000以下的單身人士可獲得RM450。如果“一馬援助金”受惠者不幸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身亡,家屬可獲得RM1000死亡撫恤金。
旺姐跳出來澄清
注意,月入RM4000以上的家庭是根本拿不到援助金的。如果政府要賄賂選民,拿不到援助金的不就要投反對黨?
除了援助金,看看政府其他政策,發放獎學金和天災受害者的撫恤金、為赤貧的家庭蓋房子、免去窮人20令吉的電費、超低廉的1令吉一馬診所、免費的教育、統製品的補貼等等,這都是賄賂嗎?
旺姐很快就跳出來澄清,說這不是賄賂,是援助的一種。她不得不這么說,因為有公正黨的州議員在為他們的選民進行“一馬援助金”的更新和申請工作。而且在古來,行動黨的張念群也在替選民進行登記和申請工作。如果老馬認為那是賄賂,那麼這些國州議員就是在幫忙賄賂選民?
沒想到今天的老馬會選擇用這樣的方式來醜化政府。典型的反對黨手法。敦啊!你吃的鹽多過我們吃的飯,應當是個智者。除非你真的老糊塗了,你的話,我們當晚輩的聽一聽也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