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星快车公司南马负责人澄清 肇祸巴士属于1前股东公司
(马六甲31日讯)“夺命长巴14死”案的肇祸长巴的公司,即金星快车公司南马负责人钟先生澄清,指肇祸巴士是属于另一名前股东公司的长巴,已不属于其公司管理。
他指出,由于肇祸巴士还在供期,因此还是属于金星快车公司名下,不能转名,但巴士已不再由其公司管理。
他强调,其公司与负责售票的阿里山金教练快车公司向来都有合作,不过肇祸长巴的管理及售票,却是由第三家公司(前股东公司)负责,惟使用其公司标志的巴士及准证,因此其公司将负责为家属追讨保险赔偿。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这么指出。
标志被盗用
钟先生说,其公司本月29日已针对公司标志被盗用一事向警方投报,同时把调查报告呈交给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希望能还原真相。
“该名股东在2015年已退股,其中一辆巴士就归对方;之后我们曾多次要求他将相关巴士上本公司的标志除去,但对方没有这么做,直到意外发生,大家都误以为是我们公司,对方完全没出来,也没有负起任何责任。”
钟先生透露,司机及副司机也不是其公司的员工,事发时副司机也不在巴士上,他在事后还特地找出副司机,并于29日当天,载后者到麻坡警局报案。
他指出,肇祸长巴上的热线号码,也不属于其公司的联络号码,很显然是由另一家公司管理。
“我们希望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不要吊销我们公司的准证,让我们可以继续运作。”
至于保险赔偿事项,请联络钟先生:011-27502611,时间为上午10时至下午5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