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31日訊)“奪命長巴14死”案的肇禍長巴的公司,即金星快車公司南馬負責人鍾先生澄清,指肇禍巴士是屬于另一名前股東公司的長巴,已不屬于其公司管理。
他指出,由于肇禍巴士還在供期,因此還是屬于金星快車公司名下,不能轉名,但巴士已不再由其公司管理。
他強調,其公司與負責售票的阿里山金教練快車公司向來都有合作,不過肇禍長巴的管理及售票,卻是由第三家公司(前股東公司)負責,惟使用其公司標誌的巴士及准證,因此其公司將負責為家屬追討保險賠償。
他今日在記者會上,這么指出。
標誌被盜用
鍾先生說,其公司本月29日已針對公司標誌被盜用一事向警方投報,同時把調查報告呈交給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希望能還原真相。
“該名股東在2015年已退股,其中一輛巴士就歸對方;之后我們曾多次要求他將相關巴士上本公司的標誌除去,但對方沒有這么做,直到意外發生,大家都誤以為是我們公司,對方完全沒出來,也沒有負起任何責任。”
鍾先生透露,司機及副司機也不是其公司的員工,事發時副司機也不在巴士上,他在事后還特地找出副司機,並于29日當天,載后者到麻坡警局報案。
他指出,肇禍長巴上的熱線號碼,也不屬于其公司的聯絡號碼,很顯然是由另一家公司管理。
“我們希望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不要吊銷我們公司的准證,讓我們可以繼續運作。”
至于保險賠償事項,請聯絡鍾先生:011-27502611,時間為上午10時至下午5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