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已向高庭申請,撤銷行動黨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起訴他和大馬政府在一馬發展公司(1MDB)管理上瀆職的訴訟。
納吉于週二(14日)向法庭入稟撤銷申請,他在申請書中指出,潘儉偉是出于政治目的而對他提出訴訟。
納吉也自稱並非一名政府公務員。
潘儉偉起訴納吉瀆職案原定今日過堂,潘儉偉代表律師于案件過堂后,向媒體指出,由于納吉已得到法庭同意,因此在審理撤銷申請期間,無需就此案提交答辯書。
高庭也擇定此案于3月7日過堂。
潘儉偉于今年1月16日入稟法庭,起訴納吉及大馬政府,訴狀指出,納吉作為我國財政部長,擁有對一馬發展公司作出決定或發出指令,有直接或非直接關係,因此擁有職權批准所有一馬發展公司董事局的升遷或高級管理層的人事變動。
潘儉偉指控,納吉是存有惡意下,批准一馬發展公司或其子公司的投資項目,以致該公司面臨虧損;同時在不當得利的情況下讓本身、繼子里扎及商人劉特佐等獲利,並蓄意隱瞞真相。
有鑑于此,他要求法庭宣判納吉及大馬政府瀆職,並宣判納吉濫用公職,從一馬發展公司牟取個人利益。
他也向答辯方索償,包括普通賠償、加重賠償及懲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