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張曉真、沈燕玲
(吉隆坡11日訊)選舉委員會資深官員指出,次輪選區重劃建議排除雪州,不是全國首例,更沒有違憲,因為雪州政府曾入稟法庭,挑戰首輪選區重劃建議的案件還未審結,故次輪選區重劃建議沒把雪州納入其中。
這名已退休的資深官員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按照法律程序,選委會會先對外公佈第一輪選區重劃建議,任何州政府不滿意可以提出上訴,接著選委會會公佈次輪選區重劃建議,同樣的,若州政府不滿意,可以第二次上訴。
“上訴方法有2種,其一是公共聽證會,其二是帶上法庭,比較兩者,前者所耗的時間比較短,若一切順利,大概半年就可以把事情處理好,若是帶上法庭,案件可以拖幾年。
“選委會公佈首輪選區重劃建議后,只有雪州不滿意,而其他州屬都沒意見,再說,是雪州政府選擇把事情帶上法庭處理,而這些案件是可以上訴至聯邦法院的,整個過程自然耗時。”
他舉例,公正黨巴都林當區州議員施志豪及巴南選民保羅斯巴亞,也曾在2015年就砂州選區劃分建議書,入稟高庭提出司法檢討申請。
沒理由要其他人遷就
“他們把事情帶上法庭處理,而整個過程也耗時1年。”
他也說,若第14屆大選落在案件審結前,雪州政府就要依據舊的選區劃分進行選舉,其他州屬就按照全新的選區劃分建議。
“各州如檳州、彭亨、丹州等都同意全新的選區重劃建議,只有你(意指雪州)不滿意,沒理由要其他人遷就你。
“再說,當初是你不滿首輪選區重劃建議,故提出上訴。
“如今人家(意指選委會)基于它與你之間的爭議還未處理好,所以才沒把你列入次輪選區重劃建議,但你又有意見!到底想怎樣?”
憲法專家:瞭解意圖才能評論
憲法專家阿茲巴里認為,需要了解選舉委員會沒有把雪州納入在次輪選區重劃建議的意圖和目的后,才能做出明確的評論。
他之前已和沙登區國會議員王建民商討此事,不過以目前的情況看來,很難確切說明選委會究竟違反了聯邦憲法內的哪一項條文。
“然而,選委會沒有在新版本的建議內涵蓋雪州的做法,是充滿疑問的。”
選委會日前重新提呈大馬半島選區重劃建議,但基于雪州政府挑戰選委會的法庭案件仍未審結,因此新版本的建議並沒有把雪州納入。
高庭早前批准雪州政府申請的延長暫緩令,阻止選委會為雪州選區重劃進行聽證會。
新聞背景
雪政府入稟阻劃分選區
選委會在2016年9月15日首度展示選區重劃建議,建議更改全國12個國會選區及34個州選區名稱,引起朝野反對,雪州政府更于10月19日入稟高庭申請司法檢討,以阻上選舉委員會重新劃分選區。
高庭也在同年12月16日,發出准令給雪州政府,挑戰選舉委員會發出的選區劃分通知書、建議、雪州選民冊和選區草案無效。
選委會公佈首輪選區重劃建議后,便從2016年10月31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舉行第一輪聽證會。
當時,選委會表明,只有聯邦憲法規定的人士,才可對有關建議提出抗議,即州政府或地方政府、相關選區的100名或以上的選民,並且以書信方式在一個月展示期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