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家長因2年前掌摑孩子的老師,數天前被推事庭判決入獄6個月兼罰款2000令吉。家長向老師問罪,並非個案,類似事件頻頻發生。
如今孩子在學校被老師懲罰,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向家長投訴,一些家長聽到寶貝被老師體罰,怒火中燒,也沒問清因由,即到校找老師“算賬”,甚至當著學生面前向老師動粗。
數十年前,孩子在學校被老師懲罰,哪敢回家向父母投訴,免得在家還要吃多一頓籐鞭。
最近在社交媒體看到,有家長不滿孩子沒帶課本、有家長沒簽學生手冊,以致孩子被老師懲罰,家長因此揚言把孩子送去國際學校。
家長高喊送孩子去學校是受教育,而不是給老師懲罰時,是否有想過,孩子是首次沒帶課本就受重罰,還是屢勸不聽?家長是不是應該先到學校了解實際情況?
家長應到小學上課
孩子帶課本、叫家長簽學生手冊等,都是在訓練孩子責任感及獨立性,一些學校甚至禁止家長把孩子漏帶的書送到學校;實際上,家長也應該到小學上課,學習負責任,包括學習監督孩子的課業、收書包和簽學生手冊。
許多教育工作者都感嘆,現今父母過于溺愛孩子,他們的寶貝,老師一丁點都不能踫,免得家長找上門。
也有一些老師如上述家長一樣“情緒智商”出了問題,體罰學生變成虐待學生,但是,家長有管道可以伸訴,包括向校長、教育局長、部長投訴等,如果孩子受傷,甚至可以報警,以刑事案處理。
過去老師的社會地位高尚,由薪水被稱為“束脩”可見一斑。束脩是指肉干,在古代只有特別時節才能吃肉;古人在孩子入學拜師時,一般都要向老師行禮,奉上“束脩”,孩子才算是正式入門。
雖然今人已不如過去的子貢對孔夫子般尊師重道,在孔子墓旁結廬而居,為師守祭6年,但是,別忘了尊是禮儀,重是態度,尊敬他人是每個人的基本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