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德大戰!
口水戰啦,德國汗衫設計網站,出售印有“吃一個中國人,救一條鯊魚”(Save a Shark,Eat a Chinese)的汗衫,另一款“吃一個中國人,救一條狗”,影射中國人“吃狗肉,喝魚翅湯”。
強國人罵翻,認為辱華。
中國駐德使館已與相關德國公司和德國聯邦經濟部交涉,要求涉事德國公司下架汗衫,並向中方作出解釋與道歉。
小狼認為,“吃一個中國人,救一條狗”不正確,嗜狗肉者極少數,絕大部分華人愛狗,中國本土也已有許多人反對吃狗肉,足以證明中國人不等同嗜狗肉。
然,小狼不打算反駁“吃一個中國人,救一條鯊魚”,全世界都知道,嗜吃魚翅的就是華人。
人必自辱而人辱之
注意,我沒說是中國人,因為我們大馬華人也吃,“無翅不成宴”幾乎是全世界華人的共同思維。
有篇文章提到,中國人一場婚宴,用魚翅款客,至少40條鯊魚惹來殺身之禍。
國際海洋保護組織的報告,每年大約捕殺8900萬條鯊魚。鯊魚肉並不美味,漁民只砍下占體重1%至5%的魚翅后,就把鯊魚丟回海裡,讓沒了鰭的鯊魚在痛苦中死亡。
跑回論點,我們不能一直做著錯事,然后別人批評時,就指責他們辱華;人必自辱而人辱之。
我們的教育沒有環保這節嗎?我們的良知沒能力自我反省嗎?我們頑固而惡劣的飲食嗜好,就是優良中華文化?我們做錯卻不能接受批評?我們各科成績優良卻不懂簡單數據?
35歲之前,我也吃著魚翅,但之后與家人就不再碰了。說公道話,欣慰年輕一代逐漸覺醒,越來越多婚宴不再宴翅。遺憾的是,我在小鎮生活,幾年來大小宴上根本沒遇到同桌有“不翅”者,顯示這條“不翅”路還漫長。
有人笑我,宴上魚翅假的啦,吃唄。
我說,真的我都不吃,假的還吃來幹嘛?
不否認魚翅羹很美味,但假翅根本無味,去掉就好,何必打腫面子充胖子,自我虛榮吃魚翅,又背上“鯊魚殺手”惡名?
我中華美食萬千,有大把名貴佳餚能替代,何必堅持這一味,導致引來“吃一個中國人,救一條鯊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