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董總遺憾,無私地捐獻土地給華校的華社先賢善舉,在沒有獲得妥善處理,如明文規定或法律的證明,導致若干年后,因為捐獻者的后人沒有遵照先人遺志,背棄原有的信諾索回有關土地,以致原本好事最后卻變成壞事。
董總認為,這對華教事業帶來傷害及孩子教育帶來負面影響,這是所有人都不願看到的兩敗俱傷局面。
“在此促請涉及育強華小的雙造,能本著以華教大業為重,孩子的教育為大的前提下,捐獻方能秉持及履行先人的遺志,學校董事會能以勇于承擔的態度,開誠佈公通過良好溝通、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則,尋求妥善解決方案。”
董事會是華教保母
董總今日針對媒體報導有關吉打司南馬育強華小因校地所引發的風波,以及對于一些華小的土地擁有權屬于其他個人,一旦地主索回土地,對華小將可能造成的嚴重影響一事,發表文告如是指出。
董總強調,在我國教育法令下,華文小學作為政府資助學校,所賦于華小董事會管理學校的地位與權責是清楚、明確的。這也就是長期以來,華校董事會被讚譽為華教的保母的原由。
董總說,華小最基本的3項特徵,即擁有董事會主權、學校的教學和行政的主要媒介語是華語,也充分體現了華小董事會所扮演的吃重角色。
董總說,每所華小的董事會是肩負了法令及華社所賦予的創辦、管理、維護及發展華小的重責大任。因此,所有華小的董事會成員必須時刻記取及提醒自已,如何有效履行董事會主權,是作為華校董事的重要職權與職責。
各華小董事會 應查地契地稅文件
董總呼籲各華小董事會,應立即檢查本身校地的各個地契和地稅文件,確定在各個地契中註冊的土地擁有者,以及付還地稅和捐獻土地的記錄證明。
“我們促請全國華小的董事會每一個成員,必須對所肩負的重任有清楚認知和積極行動,履行其權利和責任,處理各項具體事務,包括進行董事註冊,妥善管理學校財產和資金,解決學校所面對的土地擁有權和地稅問題。”
董總對于校地屬于個人、州政府或商業公司的華小,董事會應接洽他們,爭取把校地擁有權轉名註冊到董事會信託人或董事會主導的非營利有限公司。
“對于校地屬于社團、宗教組織的華小,其中一些是有關華小的創辦團體,另一些則不是該華小的創辦團體,那么華小董事會應與該創辦團體和非創辦團體,通過協商、合理的方式,一勞永逸地妥善處理校地擁有權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