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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北馬頭條】威省公共巴剎飲食中心街邊小販 6月起禁聘非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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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省市議會週二(25日)舉行常月會議,並宣布新政策。
威省市議會週二(25日)舉行常月會議,並宣布新政策。

 (大山腳25日訊)威省市議會今日宣布新政策,今年6月1日起,市議會管轄的公共巴剎、飲食中心及街邊小販,一律不准業者聘請外勞或永久居民,作為員工,包括本地人的外籍配偶也不例外。

 據了解,市議會共有31座巴剎及66座飲食中心,相信聘用外勞人數最多的巴剎,料首當其衝,影響最大。

 市議會強調,即便有關外勞持有移民局發出合法的本地就業工作准證,有關業者都不允許聘請。

 此外,所有商業(Premis-premis perniagaan)業者,聘請的員工需至少30%是本地人;商業店面的招牌,也不准使用馬來西亞常用語言(國文、英文、華文、淡米爾文等)以外的其他語言。

 市議會主席拿督麥慕娜今日主持市議會常月會議后,在記者會作出宣布,並強調新政策主要是為了把工作機會留給本地人。


 她說,新政策經市議會執照及執法小組討論后,于3月30日第513次常月會議上通過。

 不過,她強調,市議會還會收集意見調整政策,6月1日前,各造都可反映意見。

 執法方面,她提到,市議會如在取締行動中發現管轄的巴剎、飲食中心及街邊小販,聘請外勞,執法員可不必開罰單,就直接充公物品。

 “若商店被發現,沒有符合30%本地人,執法員可照一般程序,如開罰單或吊銷商業執照對付。

 她較后受詢時進一步解釋,有關“商業”也包括超級市場或購物廣場在內,業者必須遵守至少30%員工為本地人的比例,其余70%則可聘外勞。

 “商店招牌指的其他用語,如孟加拉、緬甸語等都禁用。”

外勞與本地人結婚申請執照

市議會秘書羅查里說,當局執法發現,許多外勞通過與本地人結婚,透過妻子申請執照,在本地經營生意。

 “市議會的建築都被濫用了,我們檢查業主時,該名外勞聲稱這是其妻子名下的店,他只是幫手,實際上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詢及新政策是否帶有歧視性?他解釋,新政策一開始是強硬,但直到6月1日前,都會收集各界意見。

 “目前,許多市議會的建築,都被外勞通過與本地人結婚后,入主壟斷。”

 他說,外勞雖無法在公共巴剎、小販中心及街邊小販攤格工作,但可以到市議會以外的其他商店,但聘用他們的業者必須符合至少30%本地人的條例。

 他強調,雖然移民局發出准證給外勞允許在我國工作,但在市議會的新政策下,則是不准聘用外勞。

提供本地人工作機會

麥慕娜說,市議會管轄的建築,本來就是提供本地人工作機會,從商找生計。

 “這也就是為什么,市議會巴剎及飲食中心的租金,一般上比外面來得低,其初衷就是提供機會給本地人,故我們落實新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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