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夜店DJ不滿被交警攔截,前往警局途中特意拍短片辱罵警員,最終被測出酒精超標,今日以醉酒駕駛罪名被控上交通法庭,但他不認罪,獲准以2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
被告黃國偉(譯音)(31歲)被指在本月6日凌晨3時45分左右,在吉隆坡新街場路醉駕寶馬轎車,抽取了被告100毫升血液後,測出酒精含量指數為84毫克,比規定的酒精含量指數超出4毫克。
攝影:陳凱旋
(吉隆坡8日訊)酒駕夜店DJ不滿被交警攔截,前往警局途中特意拍短片辱罵警員,最終被測出酒精超標,今日以醉酒駕駛罪名被控上交通法庭,他不認罪,獲准以2000令吉及保釋。
來自太平的被告黃國偉(31歲,譯音)被指在本月6日凌晨3時45分左右,在吉隆坡新街場路醉駕寶馬轎車,抽取了被告100毫升血液后,測出酒精含量指數為84毫克,比規定的酒精含量指數超出4毫克。
被告因此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1)條文,罪成者可被判罰款不少過1000令吉或不超過6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較早前,主控官哈欣瑪警長向推事建議讓被告以4000令吉保釋,但被告代表律師莫哈末尼占指出,被告未婚,是自由職業人士,偶爾兼職DJ及舞蹈員,在調查期間也十分配合警方,因此希望推事降低保釋金額。
被告表情冷靜
莫哈末尼占也說,被告的工作及家人都在本地,也不曾有過相關犯罪紀錄。
推事麥扎都最終決定讓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並擇定此案于6月15日過堂。
被告最后由其兄長保外。
被告今日被帶上推事庭提控時表現冷靜,面對攝影鏡頭也毫不迴避。
被告也是本地著名電視街頭舞蹈比賽《舞極限》2008年的冠軍隊伍團員,在被載往警局途中以手機拍攝視頻並放上網,多次強調自己沒喝酒。
他在視頻中聲稱自己是良好、可信賴的大馬公民,甚至辱罵警方的行為是在浪費時間和貪污,態度囂張,結果在交警總部被測出酒精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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