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步司機被指接送越南女乘客時趁機非禮案,案展9月13日過堂。
30歲被告莫哈末蘇基里,被控在6月6日下午3時56分,從檳城冷當壟尾前往鴨加路途中,在一輛國產車內,非禮一名45歲的越南女子,觸犯刑事法典第354條文。
此罪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並另加罰款或鞭笞。
被告在6月13日被首控上庭時不認罪,獲准以6000令吉保釋。
這名優步司機被指從冷當壟尾路接載一名越南女乘客時,在前往鴨加路途中,突打開褲子露寶,並強拉女乘客手伸進去褲襠,撫摸陽具。
事發隔天,司機遭女乘客丈夫和公眾,持棒球棍頭盔圍毆至受傷入院。
由於事發時有公眾拍下事發經過,再上載至社交媒體,事後引起網民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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