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首相扎希在星期天的一場巫統區部大會上公開前首相馬哈迪“兒時身分證”,這對國人的個人私隱是種侵犯。
內政部長難道可以恣意公開馬來西亞公民的個人資料?今天爽爽公佈老馬的身分證號碼,明天順便公佈其他人的地址或者配偶資料,這個國家難道沒有法律嗎?
我為此隔天向議長提呈緊急動議,要求國會辯論扎希此舉的合法性。
不出所料,我要副首相扎希停職道歉的緊急動議,被議長拒絕了。
議長在他的回函中表示,副首相出示老馬身分證的做法是否觸犯法律,那應該由檢控官和法庭決定。而且,有關單位已經採取行動。
班迪卡說的固然沒錯,可是這並不表示國會不能辯論這個課題。
2016年3月,媒體上傳出關丹一所福利部管理的兒童之家出現虐童新聞。如果事件屬實,涉案者何嘗不是應該由檢控官與法庭裁定。新聞爆發后,婦女、家庭和社會發展部也已經展開調查。
然而,議長班迪卡卻還是允許關丹國會議員的緊急動議,讓朝野的國會議員一起探討福利部兒童之家的管理。為什么這一次,班迪卡卻突然“轉性”?
不能公開國民資料
部長與公務員作為政府的一員,管理和擁有許多國人的個人資料。身分證號碼、地址、稅務、疾病,每一項都涉及個人私隱。扎希貴為副首相也無權隨意公佈,這是非常明顯濫權的行為。《1990國民登記條例》就規定,若非涉及公眾利益或是刑事程序,公職者不能隨意公開國民登記中的資料,違反者一旦被定罪,可以被判入獄不超過3年或是罰款2萬令吉。
副首相位高權重,警方更是隸屬于內政部的管轄。在這種情況下,國會更應該要就他“公佈老馬身分證資料”的行徑進行辯論,不能因為他是副首相就繼續讓他為所欲為,否則,這將是一場國陣政府的公信力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