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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有文:體罰學生的界線

教育部副部長拿督張盛聞指出,州教育局將會根據教育部的標準作業程序,對付沒有根據教育部規定來體罰學生的老師。

 事緣檳城一名老師毆打學生,以及雪州八打靈再也一名代課老師向學生“飛椅子”和掌摑學生事件,引起大眾對老師處罰方式的爭議。

 個人相信,對12歲以下的小孩,我們給予愛的教育之餘也要輔以適當的體罰,大前提是老師須對事不對小孩或家長,該罰才罰。

 筆者的孩子亦曾遇上遭老師掌摑一事,投訴至學校的副校長時,疑有關副校長袒護老師而令事件沒有下文。

 最終投訴至該校時任校長,才得已適當的處理此事。


 個人百分百贊成老師以籐鞭體罰(打手心)調皮不聽話、上課不專心的學生,但不是以掌摑孩子的方式。

 老師是學生學習的榜樣之一,如果老師掌摑學生,難保學生之間不會有樣學樣。

 況且,老師掌摑學生時,如果不幸傷及學生耳部或眼部,造成其聽覺或視覺出現問題,這個責任需由校方還是老師負責?

 你有壓力,我有壓力,誰都有壓力,特別是身為一名作育英才的老師,更需要適當的調整自己的情緒,才能真正展現為人師表的樣子。

 現代老師工作繁重,不只是教書而已,校方要求家長購買過量作業簿,不只增加家長的經濟負擔,孩子也因為有做不完的作業而壓力重重,老師也成了受害者,需要要求學生做完作業和批改作業。

 因此,老師的壓力不小,加上現代小孩也不是普通的調皮,老師可能一時情緒失控下了重手。

 但是,身在其位就要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不管任何行業都是如此,當然包括肩負教育孩子責任的老師。

直接向校長反映

 同時,家長應負起監督校方的責任,當發現有老師向自己或他人的孩子施以不適當體罰時,應直接向校長反映,或在校方不處理時,向教育局投報。

 至于教育部和屬下各教育局官員也要負上責任,因為他們要求老師需要出席許多看似不必要的課程,以及處理不知所謂的報告,增添了工作量,或也是壓垮教師情緒的最一根稻草,教育局應當反省是否有必要要求老師負責這些報告和出席過多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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