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閱讀吳若權的最新著作《第二次誕生》,嘿,還沒讀完,但吳若權在書中引用奧修的一句話,卻一早觸發了我的萬般思緒。
書中說,奧修曾經這樣解讀一個人的第二次誕生:“第一次出生是父母給予的,另一次出生必須透過你自己誕生出來,你必須是自己的父母。”
原來,人雖然沒有2次生命,卻可以有第二次誕生,看了以后我的理解,奧修這句名言的涵義,是啟發和激勵,以及最重要的提醒一個人“重生”的價值。
重生,不一定說走出一次犯錯的經歷、從一場大病中痊癒,或經歷一段刻骨銘心的戀情但分手收場后的下一段戀情。
重生,可以簡單到比喻為一個人真正的獨立。
除非你有兩條命
于是,你必須為自己的舉止言談負責,清晰自己的一舉一動,你,更應該為自己的生命負責,就像奧修所云,你必須是自己的父母。
對一個人來說,第二次誕生比任何一個階段、階梯和年齡層都來得珍貴,它給你的空間,恰恰可以讓你好好度過第二次誕生后的光景,無謂比較、叫囂,更不需要瞧不起人。
第二次誕生的精髓,就是告訴你,這是每一個人都具有的權益,所以,真的沒有必要互相蔑視和輕視。
正如有名人說過這么一句話:人與人之間,實在沒有必要互相炫耀或鄙視,除非你有兩條命。
有多少人能做到?
當然,身為父母,不會教導或貫徹孩子瞧不起人的惡習,也不會縱容孩子目中無人。當孩子來到獨立的年齡或智慧,也就是第二次誕生的時候,這個時候,孩子應該更能領略人與人之間其實是對等的道理。
無論炫耀還是鄙視,都是方方面面的,從可以具體看到的穿著、汽車、房子等,到忽隱忽現的財富、才幹、品味、氣質和學歷等,在擁有的人的眼裡,這些,並不是人人都有的。
儘管我們常說,真正高尚的人,其實一整個人儘是謙卑謙和;真正富有的人,其實最懂得珍惜和低調。然而,有多少具備卓越條件的人,能做到這一點?
“勵”竿見影:“尊重就像一粒彈力球,你用多大的力量扔出去,它就能用多大的力量彈回來,尊重別人,就等于尊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