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罵是我的工作範圍”──這一句話,由從事執法工作10年的梳邦再也市議會鎖車小組執法組長諾沙菲恩口中說出,講的不只是他的個人心聲,也道出諸多地方執法人員的心酸及無奈。
早前關丹也有一組鎖車執法人員,因為將違規泊放的名車上鎖,遭女車主圖文並茂貼上社交網,申訴遭執法人員欺壓,引起廣大網民回響。
只是這批執法人員就沒諾沙菲恩幸運,他們挨罵、在網上爆紅后,沒有表揚狀可拿,但如今他們還是繼續默默地履行職務。
其實,這些被“貼上”欺人罪名的執法員,不但盡忠職守,踏實地執法,每一天在街頭巷尾、烈陽雨水中,承受不少怒氣和白眼,還得盡量保持理智的執法態度,繼續工作。
他們的最大的執法對象,是那些明知故犯、自私自利,毫不考量自己劣行對他人構成影響的民眾,隨意泊車者就是其中之一。
有不少人,在看到交警攔車開罰單時,便主觀的認為他們是有意索取“咖啡錢”,卻不知道,被開罰單的司機,此前是否作出了對其他人的安全構成威脅的舉動。
筆者並非認為執法者都是完美的,的確他們也有枉法納賄的害群之馬,但我們不能一竹篙打翻一船人。一個城市或地方要有好的面貌,就要有秩序,人民要奉公守法,才不會亂糟糟。
所以呀,若不想被取締,被人鎖車輪,很簡單,奉公守法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