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涉嫌在2016年收受商人200万令吉的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今日在高庭维持不认罪。
本案在2018年12月14日获准移交高庭审理,这名68岁的前内阁成员今日在案件重新过堂时,在法官莫哈末再尼面前否认有罪。
法官因而择定今年7月2至4日,以及9至11日共6天聆审此案。
法官也批准东姑安南代表律师陈福泉的申请,批准需要出国办理商务的被告出国,以及探访还有两名仍在外国深造的孩子。
不过,被告必须缴付50万令吉的担保金,附加1名担保人保外,放行日期直至2月28日。
在这之前,主控官茱莉亚依布拉欣也没有反对被告提出的上述申请。
其案件今日移交高庭审讯重新过堂时否认有罪,案展今年7月聆审。
申请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本案今日重新提堂,法官莫哈末再尼
茱莉亚也知会法庭,指本案不会与被告所面对的另外一宗贪污案一同审讯。
根据控状,身为联邦直辖区部长公职人员的东姑南安于2016年6月14日,通过Tadmansori 控股有限公司的国际联昌银行户头,收取由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所发出的200万令吉支票,以批准6家公司的14项发展计划。
至于东姑安南面对另一项在2013年涉嫌收受100万令吉的控状与交替控状,则会在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面前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