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1日讯)“休旅车被撞下海案”;涉嫌开车撞翻马自达休旅车滚下大海的21岁印裔司机,今日被控危险驾驶罪名时否认有罪。
推事庭推事随后准许被告维迪斯,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订于3月18日过堂,被告的驾照也被扣留至案件完结为止,且须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
被告身穿黑色T恤、深色长裤及头戴黑色鸭舌帽,今早8时35分在查案官和一名交警陪同下,乘坐警车到大山脚法庭面控。
进入法庭等候室期间,被告面无表情,全程不语,面对媒体镜头也不闪避。
拍攝:罗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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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被告今年1月20日凌晨约3时,驾驶轿车在槟城大桥往北赖方向第4公里处,在考量当时的道路与交通情况下危及民众,导致马自达休旅车司机梅匀鉼死亡,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至少2年、最高10年监禁,及罚款至少5000令吉、最多2万令吉,同时从被判日算起撤销驾照至少3年。
被告聆听法庭宣读控状内容后,似乎不明白,经通译员讲解,被告表示不认罪,其代表律师S.巴拉莫斯瓦仁替被告求情,以减轻保释款额。
律师说,被告案发后自首,并配合警方调查给予良好合作,被告父亲是月入仅2500令吉的电工,母亲为家庭主妇,被告还有两名弟妹。被告此前是美发师,如今已没工作,因此要求将1万令吉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主控官尤赛尼副检察司要求法庭考量案件的严重性,维持高额保释款额。
推事查玛丽亚准许被告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拍攝:罗健杰
被告面控双手上铐
被告在推事庭被控后,在法庭扣留室之间进行人员转移时,一度被警方联同其他案件嫌犯,一起被铐上手铐押送。
被告早上10时55分从推事庭扣留室,被押至另一间扣留室等候时,双手一度被铐上手铐,中午12时被押至柜台办理保释手续时,警员才为他解除手铐。
据了解,被告由相信是其父亲的男亲人保释外出,尽管大批媒体在旁跟拍,这名亲人同样保持沉默,被告全程安静。
在此案,从桥上被撞落海的白色休旅车司机梅匀鉼(20岁),不幸身亡。休旅车于1月22日被打捞上大桥,同时寻获梅氏遗体。
涉案的印裔司机(被告)于23日凌晨向警方自首,当时获得警方口头保释,警方于2月4日把调查报告呈给总检察署,采取下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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