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關丹中華中學董事長丹斯裏方天興說,關中生獲董總允準報考統考案若帶上上訴庭,這或為華教今後發展招致史無前例的災難性後果。
他說,此案在上訴庭會出現4大結果,其一是董總在無法取得考試局總監,批準關中生報考統考信函情況下敗訴,這意味著董總失去主辦與批準符合要求條件學校,申請報考統考的自主權,關中生不能報考統考。
“第二是董總取得考試局總監信函情況下勝訴,雖勝訴卻等於敗訴,因往後董總給予任何類似關中模式的學校報考前均須獲考試局總監批準;第三,若在無需考試局總監批準信函下敗訴,董總同樣失去主辦和批準自主權,關中生不能考統考。”
他說,第四是若在無需考試局總監批準信函下勝訴,維持高庭原判,董總擁有主辦與批準申請報考統考的自主權,關中生可報考統考。
他說,除非放棄上訴或維持原判,否則就可能面對災難性後果。
方天興也是華總總會長。他今日發文告說,華社擔憂的是,董教總和獨中工委會將面對失去主辦統考的自主權、關中生不能報考統考、之前成績因此失效或作廢等結果。
方天興日前主持的華總第13屆常委會第10次會議,一致通過籲請3名獨中生家長以華教大義為重,在捍衛董、教總和獨中工委會主辦統考自主權的大前提下,放棄上訴。
他認為,隨著高庭判決出爐,關中生更應該擁有報考統考的機會和地位。
會議出席者有華總署理總會長拿督鍾來福、3名副總會長丹斯裏吳添泉、拿督林家全和拿督黃保俊、霹華堂會長拿督蔡文玉、砂華總會長拿督許德忍和玻華堂會長陳偉聰等多人。

3項標竿性判決
方天興說,高庭2018年在關中生獲董總允準報考統考案中作出3項標竿性判決,作為興訴人的家長放棄上訴是最佳方案。
他指出,這3項標杆性裁決為雖關中非60所獨中一員,但董總開放關中報考統考,沒必要根據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條文(須事行取得教育部考試局總監的書面同意)、董總批準關中生學報考統考屬合法和關中生擁參加統考合法權利。
方天興認為,3名獨中生家長放棄上訴是化解整個案件,並繼續捍衛董教總主辦統考自主權的最佳方案。
他還說,華總表態支持董教總及獨中工委會在處理和批準關中生考統考課題和行動上的決定。
他說,關中過去3年有約380學生報考初中三統考,2019年也將有約200人參與初中和高中統考,今後每年平均有200至300名學生報考。
“這些學生參加統考的權益,不應再一次被付諸司法受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