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2日訊)一名快遞員不適求醫時,因隱瞞剛從新加坡返國的實情,今日被控罪成,被判處進行3個月社區服務。
這也是國內自爆發新冠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以來,首名隱暪資料被控和受罰者。。
被告奧馬(31歲,家住吉打笨筒甘榜武吉瑪英遜)在新加坡一家快郵公司任職快遞員, 他在行動管製令期間,因身體不適前往求醫時,涉嫌隱瞞實情。被告之後完成14天隔離,也證實沒有感染新冠肺炎。
控狀指被告於3月26日中午12時,在笨筒門牌1號的診療所新冠肺炎檢測通道,沒有據實向醫藥人員莫哈末沙宛告知剛從新加坡返回,抵觸2020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第6條例,或可在相同第7(1)條例下被控。
攝影:陳愛娣
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6個月,和罰款最高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亞羅士打第三推事庭推事西蒂諾喜達雅聆審後,詢問被告要進行3個月每天3小時的社區服務,或以監禁3個月替代。被告選擇社區服務。
被告奧馬今早8時獨自駕車抵達法庭,他身穿運動服和深黑色牛仔褲出庭,在庭外坐著等候,過後看見大批媒體拍攝,就返回車上等待。

據悉,被告獲知我國政府在3月18日落實行動管製令後,漏夜從新加坡返回笨筒的住家後,因出現輕微感冒發燒,到笨筒診療所求醫。
被告接受醫護人員的檢驗過程及多次詢問,沒坦承透露剛從新加坡返回,直至見了醫生才道出實情。被告完成14天隔離後,證實沒有感染新冠肺炎。
此案主控官為法汀達拉副檢察司, 法律援助基金會委派律師祖麗雅為被告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