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高級政務部長(國防部)拿督斯裏依斯邁沙比裏今日宣布,理發店、美容院和眼鏡店禁止在第3階段行動管製期間營業,電器店和洗衣店則維持不變。
根據貿工部最新的營運領域列表,五金店、電氣和電子產品商店,以及洗衣服務(全套服務和非自助式)皆可以營運。
第三階段行動管製令將於4月15日至4月28日實行。
1.汽車工業(僅限整裝出口-CBU,設備和組件以及售後服務,例如維修)
2.機械設備行業
3.航空業
4.與建築相關的項目和服務:
(i)以承包商G1-G2為主要承包商的項目
(ii)獲得認證的項目取得了90%的實際進度
(iii)隧道工程
(iv)維修工程
(v)斜坡工程
(vi)合同協議中包括的緊急工作
(vii)清理積水,在現場噴灑殺蟲劑,以防黑斑蚊和其他害蟲繁殖
(viii)其他未完成就會帶來危險的工作
(ix)IBS得分達到70分以上的建築項目
(x)帶有設施的建設項目,如集中工人宿舍或工人營地等
(xi)為員工提供設施的建設項目
(xii)涉及建築行業的專業服務,包括建築師、城市規劃師、土地測量師、材料測量師、項目經理、設施經理等
5.科學、專業和技術服務,包括研發(R&D)(僅限於:與法律相關的服務;石油和天然氣相關服務; 與新冠肺炎相關的研發活動;僅針對運營部門的測試實驗室)
6.社會衛生服務包括注冊的傳統醫學(僅限於注冊的傳統和輔助醫學或中醫執業者)
7.五金店、電氣和電子產品商店
8.洗衣服務(全套服務和非自助式)
1)問:什麼額外行業是被允許在行動管製期間運作?
答:隻有一些特定的附加經濟領域獲準在行動管製令期間運作,這些行業已被列在附表1當中,有關附表所列出的行業是國家安全理事會於3月18日公布的關鍵行業附加項目中(附表2)。
2)問:那些未被列入附表1和附表2的行業能否在行動管製期間運作?
答:不能。隻有那些涉及關鍵領域的企業獲準運作,但是需符合申請與衛生及安全程序。
3)問:若我的企業列入附表1的行業當中,我是否要提出申請才能運作?
答:是的。這些企業必須瀏覽 https://application.miti.gov.my,並在新冠肺炎智慧管理係統(CIMS) 2.0”提出申請,有關申請已從4月13日上午9時正式開放。
4)問:企業運作申請需花費多久時間處理,相關批準信如何轉交給公司?
答:相關申請需花費5天處理,企業受促在上述係統查詢申請進度,隻有在獲得國際貿易及工業部批準後,才能運作。
5)問:如果我已在先前獲得貿工部發出批準,我是否還要再提出申請?
答:係統所發出的批準信將包含二維碼以監督勞工變動和企業運作,因此先前獲得批準的企業必須在CIMS 2.0係統中申請。
6)問:若我獲得貿工部批準後,又想要增加員工人數,我可否再提出一次申請?
答:可以。所有獲得貿工部批準的企業可在CIMS 2.0係統申請增加員工人數。
7)問:一旦我提出在行動管製期間運作的申請被駁回,我能否再提出申請?
答:能。
8)問:一旦我獲得衛生部/農業與農基工業部/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原產業部/房屋及地方政部批準在行動管製期間運作,我是否還要再提出申請?
答:是的。
9)問:如何檢查申請過程?
答:申請者可瀏覽 https://application.miti.gov.my,並登錄CIMS 2.0係統,目前因技術限製無法透過電話查詢申請進度。
10)問:一旦申請被駁回,我能否提出上訴?
答:能,申請者可瀏覽 https://application.miti.gov.my,並透過CIMS 2.0係統提出上訴。
11)問:除了線上申請之外,我是否能透過電郵或其它方式提出申請?
答:不能。
12)問:如果我的企業在多個地點運作,我是否要個別提出申請?
答:不需要,每個企業可在單一申請列出10個地址。
13)問:什麼人士才有資格提出申請?是營運長?董事?工程董事?工程經理?還是任何獲得公司授權的人士?
答:任何獲得公司授權/負責提出申請的人士。
14)問:我是否要向貿工部或公會提供供應商名單及其他機密資料?
答:申請者隻需透過CIMS 2.0係統呈交供應商名單及其他機密資料給貿工部。
第2部分 企業運作
15)問:企業在獲得批準後是否能立刻投入運作?
答:能。企業可在貿工部發出的批準信所提出的條件下運作。
16)問:如果我的企業座落在紅區範圍內,可否被考慮批準運作?
答:那些座落在紅區的企業需視國家安全理事會和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批準運作。
17)問:我能否在100%員工的情況下運作?
答:隻有那些獲得貿工部批準員工人數的企業才能運作。
18)問:我能否全天候運作?
答:隻有那些獲得貿工部批準的企業才能,運作時間需視國家安全理事會、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指示而定。
19)問:獲準運作的企業需遵守什麼衛生與安全標準操作程序?
答:有關標準操作程序可在CIMS 2.0係統找到,所有企業在提出運作申請前需詳讀有關程序。
20)問:若我的企業沒有列入附表1的行業中,但有向他們提供服務/資源,我能否獲準運作?
答:相關企業需透過CIMS 2.0係統提出申請,隻有獲得貿工部批準的企業才能申請。
21)問:若我的企業屬於附表1中的領域,我可否向那些沒有被列入附表中的企業獲得服務/資源?
答:可以,但必須遵守衛生與安全標準操作程序,相關服務/資源供應商可透過CIMS 2.0係統提出申請,申請詳情請參考第3題。
22)問:若我的企業獲準將器材安置好以準備運作,並且列在附表1的領域中,我可否在行動管製期間合作?
答:可以。相關企業可瀏覽 https://application.miti.gov.my,並透過CIMS 2.0係統提出申請和更新資料。
23)問:一旦獲準運作的企業在行動管製期間違反運作條件,除了被撤回運作許可外還會面對什麼後果?
答:抵觸2020年預防傳染病和疾病控制條例第7條文者,將被判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半年,或兩者兼施;抵觸相關法令的企業也能在和企業有關的法令或條例下受對付。
24)問:那些在行動管製期間運作的企業可完成產品出口或服務輸出的需求嗎?
答:是的。那些獲得貿工部批準的企業可完成產品出口或服務輸出的需求。
25)問:獲準運作的企業和工廠可透過第三方進行消毒工作嗎?
答:可以。
26)問:供應商、承包商和運輸公司等等主要服務供應商是否需要個別提出申請?
答:需要。不過內部服務供應者則不需要提出申請。
27.我的公司已獲得經營許可證,但是當局不允許我的公司運營,我公司的員工也在前往公司上班途中被當局拘留,我該怎麼辦?
答:已獲批準運營的公司名單將提呈給國家安全理事會、內政部和警察,公司或員工需要出示批準信,讓當局進行係統審核。
28.如果遵守所有健康和安全規則(如社交距離、戴口罩、使用搓手液、對員工進行溫度監控等),我的公司是否可以讓更多員工人數工作?
答:不可以,公司僅允許以貿工部批準的員工人數營運。
29.如果任何員工無法工作(病假/休息/緊急情況),是否可以在不通知貿工部的情況下,由另一名員工代替?
答:可以,但是只能由公司向貿工部提呈名單中的員工替代。
30.我的公司是否可以在貿工部批準之前,增加員工人數?
答:不可以
31.對於集中式服務的公司(位於總部,但提供支持服務),關鍵人員(電子組、人力資源、財務)可以到公司提供服務嗎?
答:可以,隻要公司已經申請和提呈名單
32.物流公司可以經營嗎?
答:可以,需要獲得貿工部批準。
33.物流卡車可以在道路上全天候24小時,為國內客戶提供物流服務嗎?
答:營業時間應遵守交通部的指示。
34.我公司可以經營,但我的供應商公司不允許運行,我公司的卡車可以到供應商的工廠取生產所需的材料嗎?
答:可以,隻要公司卡車司機有貿工部的批準信副本
35.提供長途/跨境(地區/州)服務,工作時需要出示哪些類型文件?員工是否還需要向當局出示員工許可證/公司許可證/采購訂單?
答:員工需要準備公司被批準營業的信函副本
36.我公司被授權在萬撓營業,但我的客戶在哥打峇魯,如果距離超過450公裏,我公司的卡車可以將物料運送給客戶嗎?
答:可以,隻要帶著貿工部批準營業的信函,不過跨州還是要根據衛生部和國家安全理事會的規則。
37.研發活動僅包括商業實驗室中的研發,還是內部研發?
答:兩者都允許
38.我公司進行的研發活動未歸類為允許營業的行業,我可以申請增加員工人數,以便繼續進行活動嗎?
答:隻有被授權的研發活動公司可以營運,有關公司可以通過https://application.miti.gov.my網站查詢。
39.如果我的公司正在實施某些建設項目或與建設相關的服務,我是否必須申請這些項目?
答:是的,公司需要申請每個項目。
40.進行建築、裝修或安裝工作的承包商需要申請批準信嗎?
答:需要,可以通過https://application.miti.gov.my的CIMS 2.0申請。
41.主承包商必須提出申請,分包商在主承包商獲得批準後,是否需要提出申請?
答:需要
42.是否允許商業和住宅項目運營?
答:有關允許營運的列表,請參閱附錄1。
43.如果工人居住在項目現場附近的區域中,可以執行該項目嗎?
答:可以通過https://application.miti.gov.my的CIMS 2.0申請。
44.什麼是“與建築相關的服務”?支持行業是否包含在該定義中,如采石場,瀝青廠和運輸車?
答:“與建築有關的服務”是指建築項目在供應鏈中所需的服務。
45.如果供應商公司僅被批準以50%的員工運營,那麼橡膠手套製造商如何才能完全運作?
如果供應商公司打算將員工人數提高50%以上,可以通過https://application.miti.gov.my的CIMS 2.0申請。
46.我公司需要供應商公司的原材料和備件。如果供應商公司無權運營,我的公司如何獲取材料?
答:供應商公司可以在https://application.miti.gov.my網站上通過CIMS 2.0提交申請/上訴。
47.如果我的公司間接向附錄1(機械設備廠的液壓係統)中分類的公司提供原材料/組件,我的公司是否可以申請營運?
答:可以在https://application.miti.gov.my網站上通過CIMS 2.0提交申請
48.我公司提供零件的原材料/服務(用於輪胎/翻新輪胎生產的化學藥品和複合服務),我的公司可以申請營運嗎?
答:可以在https://application.miti.gov.my網站上通過CIMS 2.0提交申請
49.“油氣服務”是否包括油氣行業的所有服務?是否所有石油和天然氣服務及設備公司都會獲得一批準?
答:“石油和天然氣服務”包括與石油和天然氣部門有關的服務;石油和天然氣部門被列為關鍵部門並允許其運營,不過沒有油氣服務和設備公司一律會批準。
50.建築業鏈中公司(如油漆和原材料,如乳液/樹脂、溶劑、添加劑,顏料和填料的供應商)是否可以經營?
答:可以在https://application.miti.gov.my網站上通過CIMS 2.0提交申請
★機器和設備
52.問:零件供應商和維修公司(未在附錄1和和附錄2歸類的行業)可以營業嗎?
答:機械設備和零件行業可以通過https://application.miti.gov.my網站上的CIMS 2.0申請。
53.問;由於機械和設備領域的公司允許開業,這些公司是否允許提供服務予不允許開業的公司?
答:不行。
54.問:我的公司是獲準營業的領域,需要提出申請嗎?
答:需要。
55.問:貨運代理是否需要國際貿工部批準才能運輸非關鍵物品(例如化學品)?
答:是的,貨運代理必須通過https://application.miti.gov.my的CIMS 2.0提交申請。
★天然氣工業
56.問:我公司將開展新的工廠建設,以在5月中旬向電器和電子工廠供應工業氣體,我的公司可以在製造領域下申請營業嗎?
答:與建築項目相關的公司申請,根據承包商的等級進行評估。
57.問:工業氣體公司設有配送中心來供應工業氣體,送至關鍵產品製造商,是否允許申請運作?
答:可以。
58.問:第三方物流公司向關鍵產品製造商提供工業氣體,可申請營業嗎?
答:可以。
59.問;公司在管製期之前已進行工程,可繼續工程嗎?
答:與建築項目相關的申請,根據承包商的等級進行評估。
★汽車業
60.問:“售後服務”是否僅限於給國內客戶?
答:是的。
61.問:“售後服務”是否包括汽車零件製造商和分銷商,以及修車廠和修車店?
答:是的。
62.問:如果我的修車店營業,可向零件商買貨嗎?
答:可以。
63.問:我的公司是允許開業的汽車零件製造商,我可以出售和運送零件到零售商店嗎?
答:可以,可將零件送至零售商店,包括原始設備製造商(OEM)服務中心和修車店。
64.問:我的公司可以出口已組裝好的汽車嗎?
答:可以。
65.問:汽車裝配廠是否可以運作?
答:可以。
66.問:“售後服務”是否包括維修、保養和噴漆服務?
答:是的。
67.問:汽車零件分銷中心可以營業嗎?
答:可以。
68.問:經銷商可否可供應已注冊的汽車?
答:可以,但需要獲得貿工部的批準。
★輪胎
69.問:隻允許製造供出口的輪胎嗎?
答:是的。
70.問:“售後服務”是否包括輪胎店/維修店和輪胎保養?
答:是的。
71.問:是否允許售後服務人員訂購和交付備件和汽車零件?
答:可以。
72.問:輪胎製造商是否允許運送產品到運營商?
答:可以。
73.問:輪胎製造商是否允許供應輪胎給汽車製造商?
答:可以,但僅限於出口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