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22日訊)“少女逆向行駛撞死人”案 ,被判罪名成立的22歲黃佩雯(譯音)是一名擁有學習障礙,持有殘障人士卡的女子,聞判後,表現冷靜。
她雖然隻身坐在被告欄裏,但數度轉過身來,望向公眾席上的母親。
被告律師林文明今日在法庭為她求情時說,有關車禍的發生並非其所願,此案中也沒有涉及暴力元素,事發時被告還年輕,因此在案件發生後面對精神壓力,被告也因有案在身無法找工作,需要父母照顧。
“被告事發後已經沒有駕車。”
不過,主控官安裏爾認為,此事涉及人命傷亡,為了公眾利益,法庭應該判以可對被告帶來教訓的嚴厲刑罰。
“此事導致了一個家庭失去一名父親兼丈夫,雖然被告是一名殘障人士,但被告隻是在學習上有障礙,而被告是可以考取駕照,因此就法律而言,希望法庭可以判以重罰。”
推事在休庭片刻後,當庭作出5年坐牢和罰款1萬8000令吉的判決,而被告的P駕照被撤銷及5年不得獲取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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