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5日讯)路边无良榴梿贩被指“看车开价”,根据顾客车款而订价钱,从中牟取暴利!
彭亨贸消局执法主任阿末菲特利说,一些榴梿摊贩故意不展示价格,及视乎顾客驾驶的车款,才拟定价格,从中牟取暴利。
他说,现在适逢榴梿季节及需求量增加,商家根据顾客驾驶的车辆收费,如顾客驾驶豪车款式,价格将涨价2至3倍不等。
阿末菲特利说,为了防止奸商牟取暴利的做法,该局已在云冰、淡马鲁、而连突及关丹等地方,展开78次取缔行动。
“该局将援引1993年价格管制令(领事商标价)第3(1)条文,向违例商家开1000令吉罚单。”
他说,该局将会到文冬、立卑、及劳勿数个彭州县市,展开行动。
另一方面,他也说,也有榴梿贩因使用不合规格的磅秤,而抵触1972年秤磅及测量法令第14(6)条文。
“一旦罪成,个人可被罚款1000令吉,公司或机构可被罚2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