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0日訊)妻子慢煮飯、丈夫沒衝涼,以及孩子經常捱餓等瑣碎事情,竟然成為馬六甲實施行動管製令1.0及2.0期間,不少夫妻離婚的理由!
此外,造成離婚的最大“貢獻者”,竟是在社交媒體暴露妻子或丈夫的不是,導致夫妻間不諒解的情況惡化所致。

甲州伊斯蘭法庭首席法官拿督莫哈末納茲裏不違言,無論離婚理由多麼瑣碎,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源自財務問題。
“看來,我們的社會還未能適應新常態,尤其在行動管製令期間,被迫24小時困在家裏。剛開始時或許沒問題,我們也以為這能促進夫妻關係,但進入第4及第5周時,家庭財務狀況出現問題,隨即導致許多瑣事都出現磨擦,進而出現離婚趨勢。”
莫哈末納茲裏說,伊斯蘭法庭處理的離婚案在去年6月至9月的行動管製令1.0期間,就有上升趨勢;今年1及2月的行管令2.0,離婚案上升50%,達到231宗。
他指出,去年登記離婚案共1981宗,占了總離婚案4058宗的48.2%;今年首2個月的離婚案,分別為1月的91宗及2月的140宗,而總離婚案為287宗。
“我們每天都聆審5至10宗離婚案。”
莫哈末納茲裏指出,B40群離婚案占了40%,介於21歲至40歲的專業人士如公務員及私人界員工,占了30%。
“最主要的離婚原因是家庭收入減少或雙雙失業,為此,若行管令或有條件行管令延長,導致經濟無法運轉,極有可能導致離婚案繼續上升。”
為此,他提議加強這方面的宗教教義,不隻是針對計劃結婚的情侶,也應從學校階段開始灌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