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从今天开始,民众违反防疫操守所接获的罚单,一律注明罚款1万令吉,但可以上诉,有理由者最终也许只需缴付50令吉或罚单被取消!
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指出,警方今日将依法开出1万令吉罚单,给予违反行动管制令的人士,不过接获罚单者,仍有上诉求情机会,不一定要缴付1万令吉罚款。
阿都哈密强调,基于2021年紧急状态(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修正)法令明文阐明,因此警方执勤时只能开出1万令吉罚单,民众若接获罚单,可在2周内向有关当局,如区卫生官上诉求情。
(拍摄:林荣国)
“接获罚单者不一定要给1万令吉,你可以将情况告诉卫生官,对方若觉得你的理由合理,且考虑到各种因素,那么可能会将罚款降低到5000、500、50令吉、甚至是取消罚单。”
他是于今午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召开临时记者会时,发表上述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