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警察總長丹斯裏阿都哈密透露,預料在今年9月開始,警察在執行任務時會配戴隨身攝錄機(body-worn camera)。
他告訴新加坡《海峽時報》,目前警隊和內政部正處於商討的最後階段,以采購逾2100個隨身攝錄機,提供全國各地的警察使用,因此預料在今年第四季度,即9月或10月開始,值勤警察在執法時會配戴隨身攝錄機。
“當警察在執行任務或巡邏時,將會配戴隨身攝錄機,並且是和防彈背心一起穿著,我們將事先提供訓練。”
他說,目前全國共有168個警區總部,每個警區將獲有12個隨身攝錄機;每一個隨身攝錄機要價約1萬3800令吉(4480新元)。
早前首相丹斯裏慕尤丁透露,政府已同意撥款3000萬令吉,為警隊添置執法時使用的隨身攝錄機,這是為了確保執法公開透明,以及避免執法警員被不實指控汙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