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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民眾(包括部分醫生)一直在問:為什麼政府不願跟隨印度和一些南美洲國家的腳步,批準使用已被“證明”有效治療新冠病毒病的伊維菌素(Ivermectin,簡稱IVM)?既然許多臨床研究都說此藥有效,為什麼政府還這麼固執?
筆者理解民眾在疫情壓力下的恐慌和無助感,也希望醫藥科學家能盡快找出一種特效藥,甚或馬上證明IVM真的是‘神藥’,以拯救數十億黎民日甚一日的倒懸之苦。
目前的確是數十篇研究論文,“證明”IVM對COVID-19的療效;但我同時也想在這裏重複我在生物醫學係某應用科學課常說的:“實證醫學”(evidence-based medicine)要求的是“高素質科學證據”,不是隨便什麼“低素質證據”。
證據素質很低
最低級的證據,是“個人見證”。比如有視頻說某婦女服用IVM後痊愈,或某專家說IVM有效,但事實是絕大多數確診者都自行痊愈;而且,凡說IVM有效的,不管是教授還是專家,都必須提出證據。
於是,就有人拿秘魯和印度當呈堂供證,證明IVM的療效。
好吧,秘魯去年5月20日開始宣布使用IVM,雖然該國9月後病例開始下降,從每天新增8千多宗,下降至12月的千餘宗;但今年2月開始,病例又開始上升至5月份的近萬宗。今年3月,該國取消了此政策。你說,IVM有效嗎?
印度今年4月28日開始使用IVM於治療COVID-19,同時我們開始看到病例從5月8日的每日40萬宗,下滑至7月底的3萬宗。問題是IVM在印度是用在預防重症,不是預防病例增加;還有,該國的R傳染數(reproduction number)從4月份的約1.4,逐日下降至5月中的0.9;既然傳染力在使用IVM之前已開始下降(原因不明),印度的疫情好轉就不可能是因為IVM的作用。
談到臨床試驗,目前所有研究都無法給出“高素質科學證據”。雖然有30個研究使用醫學研究的黃金標準“隨機對照試驗”(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簡稱RCT),有些研究也顯示IVM具有療效,但所有研究受試人數都是區區數十至兩三百人,這在生物醫學臨床試驗裏,是勉強達標的極小數目。
說白了,就是證據素質很低的意思。
為進一步驗證IVM療效,有科學家使用“元分析”(meta-analysis)統計方法,收集多份研究報告的大量數據,再次統計以找出IVM和預防感染或死亡的關聯。
迄今共有各兩篇已被和未被被同儕評估的元分析報告,最新的元分析來自美國University ofConnecticut School of Pharmacy團隊,結果顯示IVM沒有減低死亡率或消除病毒的功效,所以不是有效治療法(引6月28日《Clinical Infectious Diseases》論文)。
秘魯Universidad Privada Antenor Orrego科學家也說這些研究嚴重偏差和混淆,有“極低確定性證據”(very low-certainty evidence),所以“IVM無法幫助病患康複或減少死亡率” (引1月27日《medRxiv》預印本論文)。
恐致新一波災難
唯一能讓IVM支持者稍感寬慰的,是英國Newcastle University和一位Dr. Tess Lawrie的兩個研究,證明有“中等確定性證據”(moderate-certainty evidence)可證明“有效”(引6月21日《American Journal of Therapeutics》論文和Dr. Lawrie的預印本論文)。
糟糕的是,這兩篇報告都使用一份因造假數據而被撤稿、來自埃及的論文,如把這論文從元分析抽出,結果還會是“中等證據”嗎?況且,中等證據的科學詮釋,是說這研究結果還有很多偏差和不確定性,無法得出明確結論。
再者,各個族群的人體複雜性、基因組的差異、生化機製的操作,也是個中關鍵之一;在未有大規模RCT臨床試驗,取得足夠的高素質證據之前,貿然采用這種未經科學驗證的藥物,恐怕會引致新一波災難。
從科學角度來看,IVM不是某些媒體或專家所說的“神藥”,它目前隻是一種尚未通過“實證醫學”考驗的“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