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總檢察長丹斯裏依德魯斯哈倫證實,總檢察署將對國防大學海軍係大學生祖法漢遭霸淩致死案提出上訴,以恢複在誤殺罪名成立的6名被告的謀殺罪。
馬新社引述依德魯斯哈倫說,總檢察署將提出上訴,以恢複他們抵觸的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罪名。
原本被控謀殺和教唆罪名的6人昨日逃過死刑,被判誤殺罪名成立;法官說,控方無法證明被告有目的性謀殺死者,因此改判刑事法典第304(a)條文(誤殺)罪名成立,監禁18年。
這6名被告是莫哈末阿克馬、阿紮慕丁、莫哈末納基、莫哈末阿菲夫、莫哈末索比林和阿都哈金。
當中5名被告被控於2017年5月22日淩晨4時45分至5時45分,在大馬國防大學宿舍一間房間內,致死海軍大學生祖法漢;另1名被告則被控教唆這5名被告致死祖法漢。
5名被告抵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 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另有1人抵觸刑事法典第109條文(教唆/串謀),此條文的刑罰一樣是死刑。
此外,另有12名被告在嚴重致傷罪名下被定罪,被判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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