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21日讯)华裔男子因使用假钞购物,今日被判入狱6年!
林来国(译音,53岁)涉嫌在两个地方使用100令吉面额的假钞,今早被控上居銮地方法庭。
首控状指被告于本月7日,下午3时30分,在斯里登雅花园一间鞋店,购买一个价值30令吉皮包,付给店主100令吉,店主检查后发现100令吉是假钞,立即截住他和报警。
警员到场,从被告身上再搜出一张100令吉假钞,抵触刑事法典489B条文。
第二控状指被告在本月7日,下午1时24分,在南峇街一间电脑店购买打印机墨,使用100令吉付款,被店主发现该张钞票为假钞。
在刑事法典489B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
被告求情时说,他是铺地砖工人,受疫情影响,有时有开工,有时没开工,家中有妻子和3名儿女要抚养,当时是因学校要开学,没钱,才铤而走险。
被告在庭上亦声称健康欠佳,要求法庭轻判。
主控官法拉娜芘雅说,被告不是初犯,希望法庭给予重判,以给予一个教训,同时亦是让民众知道使用假钞是违法行为。
地庭法官慕吉判处被告每项控状分别坐牢3年,即共6年,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今早开庭时,被告聆听首控状后,当场认罪,唯过后指不理解国语,不明白刑罚,因此休庭等待安排华裔通译员。
查案官随后用浅白国语仔细向他解释有关刑罚,他表明明白,过后法庭再开庭,宣读他所面对的2项控状,并即席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