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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上訴聯邦法院 提3法律問題挑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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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5日訊)單方面為孩子改教遭取消的穆斯林母親,已向聯邦法院入稟上訴,挑戰上訴庭早前批準其華裔佛教徒前夫,申請取消她單方面為孩子改教的決定。

“自由今日大馬”報導,穆斯林母親的代表律師阿漢拉希米指出,昨日已入稟聯邦法院入稟上訴申請,申請人提出3項法律問題,當中包括印裔婦女英德拉孩子改教案中,是否錯誤依賴或采用聯邦憲法第12(4)條款。

憲法第12(4)條款規定,未滿18歲者的宗教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決定。

在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條文下,若申請人成功證明所提出的法律或憲法問題是新的,並涉及公共利益時,聯邦法院才會聆審有關上訴申請。

上訴庭於今年10月27日,以2018年印裔婦女英德拉孩子改教案裁決為依據,維持高庭原判,批準華裔佛教徒父親的申請,取消穆斯林母親單方面為孩子改教的決定。


聯邦法院是在英德拉孩子改教案裁決,為孩子改教需獲得父母雙方同意。

此案華裔父親在2016年入稟法庭,挑戰其前妻單方面為兩名孩子改教信奉伊斯蘭,並尋求法庭基於兩名孩子的改教不合法,宣判兩人的改教證書無效。

該名穆斯林母親是在2015年12月改教信奉伊斯蘭,當時她正和男子辦理離婚手續,接著於2016年5月,在聯邦直轄區宗教局替兩名孩子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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