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訊/獨家報導)盡管雇主在聘請外勞的程序上,可自行透過線上係統申請,但透過人力資源中介公司協助,不僅係統化外勞申請流程,也能確保公司保障外勞的權益。
中介公司也能協助政府,解決雇主與外勞之間的紛爭。
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裏沙拉瓦南昨日指出,雇主可直接申請外勞,無需透過代理申請;事實上,這並不是一項新的宣布,雇主本來就可自行聘請外勞,不一定要透過中介公司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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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馬來西亞私人人力資源中介公會(PIKAP)主席劉月玲指出,中介公司可協助省下很多麻煩,同時提供法律層面的諮詢,讓雇主更了解各項勞工法令,包括勞工宿舍、薪資福利等。
“透過中介公司聘請外勞,可以省下很多不必要麻煩,比如提呈的文件不完整、提供的福利不妥善等。
“舉個例子,政府最新修訂的446法令(1990年工人宿舍及設施最低標準法令),很多雇主可能沒有全面掌握這個法令的內容,這也讓他們在提呈申請上碰釘,因為官員會審查雇主提供的宿舍是否符合標準。
“我們作為人力資源中介公司,也會協助雇主達到這些正規條件。”
劉月玲向《中國報》指出,中介公司也會協助雇主匹配適合的外勞。

另一方面,她也強調,一些國家已明文規定,外勞的聘請必須通過中介公司,旨在保障外勞的權益。
“這就包括馬來西亞與孟加拉早前簽署的諒解備忘錄,裏面就有闡明外勞的申請必須是中介公司對中介公司,他們是外勞和雇主的橋梁。”
她還提到,讓雇主直接聘請外勞,也無形中讓馬來西亞陷入另一個危機,即讓國外的中介公司或無牌代理人趁虛而入,直接在馬來西亞“招商”,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
劉月玲強調,在人權立場上,護照本就該交由外勞自己保管,這也不是什麼新鮮的事情。
不過,她補充,一些外勞可能擔心護照遺失,因而主動要求雇主暫時保管。
“當然,也有一些雇主可能抱著另一種心態,擔心外勞會逃跑,而要求保管護照。但站在人權立場上,護照是必須自行保管的,除非雙方達成協議,外勞自願交出護照。”
較早前,沙拉瓦南強調,雇主不允許外勞自己保管護照,這其實是屬於強迫勞役的罪行。
馬來西亞中小型企業公會總會長陳芳心指出,在防止外勞逃跑的課題上,政府也應該攜手應對,尤其移民局要嚴厲執法,不該讓逃跑外勞重新申請工作準證。

“如果外勞不想再為雇主工作,那就應該先遣送回自己的國家,之後再重新申請入境為另一名雇主工作。
“這一方面,移民局應該要非常嚴格管製,不應該允許這些逃跑外勞,透過另一家公司申請工作準證;否則隻會縱容更多外勞逃跑。”
另一方面,陳芳心再度強調,政府應該盡快引進外勞,以解決我國勞工短缺的問題。
他解釋,勞工短缺也間接造成了物價上漲,這是一個環環相扣的循環。
他以棕油為例,由於棕油業者缺乏勞工,以往可以每周收割一次,但如今只能一個月收割一次;收成減少,自然導致供應不足,從而推高了棕油的價格。
“其他物價的上漲也是同樣的因素。由於缺乏外勞,雇主只能加薪保住現有的勞工,產量減少,但成本反而提高,就只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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