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讯)“8少年骑士被撞死”案今天出现大逆转,新山高庭今日推翻推事庭的无罪判决,改判被告沈可婷坐牢6年、罚款6000令吉,且不准保释,即日入狱服刑。
5年前发生轰动全马的“8少年骑士被撞死”案件,并没有在推事庭宣告沈可婷无罪释放后结束,随着控方不满推事判决而于去年入禀高庭上诉后,案件今日做出裁决。
案发时22岁的沈可婷,如今已是27岁,经过过去5年来冗长的法庭程序,如今她因控方上诉得直而需直接入狱服刑长达6年;虽根据法庭程序,她还可以申请上诉,惟需在监狱内等待上诉的申请。
(摄影:吴振威)
新山第二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今早宣判,沈可婷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下,罪名成立,判处坐牢6年,刑期从今日的下判日开始算起。
此外,沈可婷须支付6000令吉罚款,若无法偿还则以坐牢6个月替代。同时,沈可婷出狱后驾照将吊销3年,且罪状须记在驾照上。
另外,沈可婷律师向法庭要求暂缓执行判决及保释申请,也不被法官接纳。法官令沈可婷即日还押监狱服刑,直到获得法庭的上诉批准为止。
案发时22岁的沈可婷,被控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左右,取道新山内环公路返回士姑来皇后花园住家途中,在靠近马末尼亚穆斯林坟场处,撞向一群正在路上骑着改装脚车的巫裔少年,造成8名少年骑士死亡。
2019年10月28日,因主控官没有足够的证据和无法证明沈可婷有罪,推事西蒂哈嘉裁定宣布沈可庭表罪不成立,当庭无罪释放。同年11月10日,检察署对判决提出上诉。
2021年2月18日,控方上诉得直,案件发回推事庭重审。同年10月10日推事西蒂哈嘉做出裁决,维持原判,沈可婷仍无罪,并归还她的驾照。
控方之后针对推事判处被告沈可婷无罪的判决,再次入禀高庭提出上诉,案件今日下判。
能见度低应更小心 法官:被告驾驶快酿意外
法官阿布峇卡认为,被告在能见度低情况下,应该更小心驾驶,而不是驾驶快速进而酿成这宗意外。
阿布峇卡在宣读判词时说,被告沈可婷在审讯是供称,案发现场没有看到蚊型脚车群,且称看到其他交通工具撞倒死者的脚车后逃跑,但此说法在之前没有被提出过。
此外,阿布峇卡说,推事庭也没有考量到辩方无法针对控方指控弯路及山波道路危险驾驶一说挑出疑点,且推事庭接纳被告称不知道在夜晚有蚊型脚车活动的说法,是错误的。
他说,被告应该更小心驾驶,而不是驾驶快速进而酿成这宗意外,被告应该意识车祸现场光线不足,且事发时是凌晨3时20分。
“加之前方能见距离有限,被告在以车速超过时速50公里抵达事发现场前,应该意识前方有发生风险可能性。”
阿布峇卡说,法庭根据以上数个观点,认为辩方在自辩过程无法挑出合理疑点,反之控方排除合理怀疑,因此裁定被告沈可婷罪成。
(摄影:吴振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