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高庭早前宣判12年前割包皮,惨变割龟头案的22岁青年,获赔310万令吉案,法官拿督阿达达希尔在判词中称2家政府医院需对此案犯下的错误负责任,因为这些医院的医生没有提供及时治疗。
他指出,瓜拉立卑医院的医院助理在为起诉人进行手术重新接上已被割掉的龟头后,向院方要求将起诉人送往士拉央医院。
“该医院已准备一辆救护车,将起诉人转往士拉央医院治疗,不过救护车延迟抵达,更把时间花在琐事上,因此第一答辩人(瓜拉立卑医院驻院医生)已违反提供及时治疗的医护职务。”
阿达达希尔也说,士拉央医院的医护人员也没有采取措施,为可能发生的手术做好准备,即便已在较早前获悉相关病例。
“事件发生大约10个小时后,当天原定下午进行的手术发现再度被推迟,士拉央医院的医护人员推迟手术,违反医护职责。“
他指出,他选择接纳2名专家证人的证词,即手术的延迟,导致不可能进行一场成功的手术,并称试图重新接上龟头的失败后,导致起诉人面对精神和生理上的影响,失去了一个男人所拥有最具价值的资产,没有女人在知道起诉人的情况后仍会想要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