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穆斯林女子西蒂諾阿米拉上個月在一場脫口秀中,公然扯下頭巾和脫下馬來傳統服裝而引起軒然大波,當事人今日在地庭被控行為引起穆斯林不安罪名,但她否認有罪,獲準以2萬令吉保外候審。
現年26歲的西蒂諾阿米拉,是在法庭通譯員向她宣讀控狀內容後,在地庭法官西蒂阿米娜面前,表明不認罪。
西蒂諾阿米拉被控於今年6月4日大約下午6時,在位於吉隆坡敦依斯邁花園(TTDI)的Crack House喜劇俱樂部餐廳,已承認自己是一名穆斯林,並熟讀《古蘭經》的15個章節下,在台上表演時扯下頭巾和脫下馬來傳統服裝,而此行為可在信奉相同宗教的人士之間,引發不安寧氣氛,因此抵觸刑事法典第298A(1)(a)條文。
一旦罪成,將可被判監禁不少於2年和不超過5年。
被告的代表律師西瓦拉傑斯接著為其當事人,向法官申請保外候審時指出,西蒂諾阿米拉目前是在吉隆坡的一家資訊科技公司的付款處理組別,任職執行員,每月收入為3000令吉。
他說,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第389條文,保釋金目的,是為了確保被告有為案件出庭。

“若製定高額保釋金,將對沒能力繳付有關保釋金的被告,形成一種懲罰。”
他續說,其當事人沒有潛逃風險,因為她於7月9日下午6時或7時接獲警方來電,就在住家等待警方上門,沒有趁機逃跑,並在當晚遭到警方逮捕。
他補充,其當事人被警方延扣4天期間,都與警方合作。
被告另一名代表律師拿督沙哈魯丁隨後陳詞時,則要求法官讓其當事人,以4000令吉的保釋金保外候審。
主控官娜茲哈法哈娜副檢察司在陳詞時要求法官,讓被告以5萬令吉的保釋金保外,而辯方律師沙哈魯丁直言對控方建議的這項數額感到震驚。
娜茲哈法哈娜在陳詞時說,此案如今已被社會大眾關注,因此低保釋金額可影響社會對司法機構的看法。
控方也要求法官,為被告保外候審製定數項附加條件,包括每月或每周到警局報到、護照交由法庭保管以及不得在印刷或社交媒體,發布與此案有關的任何聲明。
法官西蒂阿米娜在聆聽了控辯雙方的陳詞後,最終批準被告以2萬令吉的保釋金和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同時設下附加條件,包括諭令被告每月需到警局報到、護照需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此案結束為止,並且不得在社交媒體發布任何與此案有關的聲明。
此外,法官擇定此案將於8月18日過堂。

社交媒體日前流傳一則視頻,顯示西蒂諾阿米拉在位於敦依斯邁花園(TTDI)的一家喜劇俱樂部舞台上表演時,先是自我介紹本身為一名穆斯林,之後毫無預警地扯下其頭巾和脫下馬來傳統服裝,露出黑色吊帶背心和短裙,引起台下觀眾一陣嘩然。
該視頻在網上廣傳後,引起各界議論,警方隨後於7月9日逮捕被指涉嫌侮辱伊斯蘭的西蒂諾阿米拉,並在隔天逮捕其男友,兩人皆是被延長扣留至周三(13日)。
來自霹靂州江沙的西蒂諾阿米拉曾經在社交媒體發布視頻,訴說自己是在遵循伊斯蘭教義的家庭長大,並在年幼時期就已開始戴頭巾,直至20歲才不再繼續戴頭巾。
她說,自己從中一至中三時期,就被送去宗教學校就讀,並且熟讀古蘭經文。
她在視頻內說,自己當時是一位全職員工,也有兼職修讀法律的課程,並且披露自己欲成為喜劇演員,希望大家能支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