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3日讯)2名男女因在去年非法拥有和批发7135公斤食用油,今日被控未持有销售统制品执照控罪,双双认罪,各被判处3万令吉罚款。
法官嘉马鲁丁是在2名被告,即杨宜静(译名,25岁)和吉亚古马(48岁)认罪后,作出上述宣判,若他们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1年监禁替代。
2名被控于2021年8月12日,在史里肯邦安怡观花园的一间单位,未持有执照地批发食用油,因此抵触1974年供应品管制条例第3(1)条文(未持有销售执照批发和销售统制品)。
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0万令吉罚款或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可被判最高300万令吉或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执法单位调查发现,该间单位是杨宜静租下,而吉亚古马则是在她的同意下滥用统制品。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丽玛副检察司,2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拿督迪里仄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