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9日讯)3名公司业者承认3年前提呈虚假文件竞标清洁工程,各被判罚5万令吉。
3名被告是莫哈末阿斯里沙巴(48岁)、罗斯兰嘉法(52岁)和莫哈末山苏艾查(31岁),他们是在亚罗士打法庭法官哈米丹利面前,承认抵触刑事法典471条文(伪造假文件)的控状。
此外,另一名被告占里莫哈末(53岁)则在相同法令被控,但他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并定于9月26日提交文件。
莫哈末阿斯里被控在2019年1月14日,提交Itifaz Venture(马)有限公司的马来亚伊斯兰银行户头,从2018年10月至12月的虚假银行对账单参与竞标。
罗斯兰被控在2019年2月11日至3月5日,提交D Hujung企业的马来亚银行户头,从2018年10月至12月的虚假银行对账单来竞标。
莫哈末山苏艾查则被控在2019年1月17日,提交Exeliq贸易和工程有限公司的联昌银行户头,从2018年10月至12月的虚假对账单来竞标清洁工程。
所有案件都是由反贪污委员会检察官莫哈末祖法迪进行提控,3名认罪被告都没有代表律师。
占里莫哈末则被控在2019年2月22日,使用NSZ Arked贸易的马银行户头虚假对账单,来获取清洁竞标工程,其代表律师是赛莫哈末安华。
法官也指出,倘若3人无力缴付罚款,须监禁12个月替代;但4人都缴付罚款或保释金。
哈米丹里下判时,提醒3名被告不要重犯,也强调并非法庭没有同情心(判处重罚),但因此事牵涉公众利益,若只轻判罚1万令吉,或不足为惧。